第226章 生平最讨厌找人代笔这种事[第2页/共2页]

林靡撇了撇嘴,这小我,正儿八经说话的时候不说,倒是八卦起来反而挺在行的。

许博南看着她,“哦?”然后目光又看向凉凉,“这是……”

如许高冷的编辑……林靡内心苦笑,她还是快点逃离这个处所吧。

分开杂志社的林靡,底子没想到因为本身的年纪和许博南设想的分歧适,竟然在他脑筋里掀起了那么多风暴,她打车回到公寓,刚下了车,正要上楼,俄然从一旁的花池边窜出来一个衣衫褴褛的老男人拦住了她的路。

两年来对许主编堆集的好感,因为一次见面毁的一塌胡涂,林靡叹了口气,算了,谁叫她在人家手底下事情,就当作个变态下属吧。

顿了一下,林靡有些难堪的笑了笑,抱紧怀里的凉凉,看着许博南说,“你曲解了,我还没结婚。”

应当是周绍文的女人吧,周家那样的人家确切是不大好让随随便便的女人进门,周绍文把她先容到本身这里,想必算是给她的一点赔偿。只是她万不该,找人代笔写文章。

许博南笑了笑,终究收回目光,重新回到办公桌前面坐下来。没干系,他偶然候跟这个林麻非交换,迟早要让她本身绷不住说出来。

这个林麻非,这两年他一向领受他的稿子,本来是周绍文先容给他的作者,说是朋友,潜力不错,让帮手照顾着,他也就顺手接下来了。当初接下来的时候没想到她会有那么大的才调,林麻非写的每一篇文章实在他都读过,那种字里行间表达出来的对糊口的感到的神驰,就像是一个过尽千帆的智者,令人佩服,许博南一向觉得这个林麻非起码会是个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因为太年青的人,不成能会有那么睿智的思惟和洞悉统统的目光。

二十岁的小女人,还带着个孩子,未婚生女,许博南几近是一下子就想到了周绍文的身上,内心更加肯定林靡是找人代笔写的那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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