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骨气的强盗[第1页/共2页]

本身起码也得过上贵族般的糊口!

“噗嗤!”

故事里不都说是公理克服险恶么?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强盗死死的盯着小骑士:“你们这些贵族的狗腿子,你们会不得好死的,死了我一个有骨气的人,这天下上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有骨气的人站出来的!”

纯真的力量上能够两边相差无几,但强盗们穷啊,穷,就没有好兵器,没有好盔甲,就不轻易伤着对方,就轻易受伤。

在短短的几天时候内接踵落空父亲和母亲,本身也即将认命死去时,有一小我将本身从天国中拉了出来,赐与了本身重新糊口的但愿。

很快他们就认识到了,掳掠大商户,也便是贵族们的狗腿子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挑选,因为贵族的狗腿子会圈养更下一层次的狗腿子。

有聪明的就开端反对如许的做法,他们建议去劫夺那些防备才气没那么强的小商户,这个建议立即获得了大部分强盗的承认。

一来二去,如许的打劫体例仿佛亏了本。

刚开端他们说本身是公理侠盗,劫富济贫,也如许做了几次,但做完以后,发明本身的糊口并没有多少改良,反而受伤不轻。

正因为如此,以是莎莉才等候着麦尔返来,但莎莉又同时明白,麦尔这一返来,必然就不会再在夕照镇多逗留。

小骑士面无神采:“我不明白你所谓的骨气从何而来,如果说打劫布衣也算的话,那我不敢苟同你的思惟。”

劫夺这些贵族的狗腿子,那么这些狗腿子的狗腿子就会和本身等干上一场,两边都拿着兵器,都抱着杀人的目标。

不但抢过路的,还下山抢,抢山里采货的,抢镇里购东西的,然后大队人马跑到人家村庄里去抢,抢完财帛抢粮食,抢完粮食抢女人。

……

本身是这么有骨气的人,公理的化身,为甚么会被一个贵族的狗腿子给追的到处跑呢?为甚么本身会打不赢贵族的狗腿子呢?

小骑士骑着黑马,拿着长枪,枪尖带血,一小我在前面猖獗的跑着,神采惊骇,仿佛身后跟着的不是一个骑士,而是一个恶魔。

一个字,抢!

莫非小说里都是哄人的?

莎莉悄悄的坐在阳台的小椅上,看着远处的山脉,常常一晃便是一天,但莎莉却没有感遭到涓滴的无聊或者厌倦。

如许的布衣,实在和贵族的狗腿子也没甚么辨别嘛,只是一个是相对来讲有些本领的贵族狗腿子,而这些布衣就是没本领的狗腿子。

莎莉在等候,等候麦尔的返来,也在等候麦尔更晚的返来。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这些天下的险恶,好恨啊,好恨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遇,我必然会让你们全都死在我的脚下。

如何办?

又过了一段时候,强盗们又不满足了,凭甚么本身就得过和贵族狗腿子一样的糊口啊,本身但是有骨气的人,如何能够和贵族的狗腿子一样?

这的确过分度了!

那又该如何办呢?

强盗恶狠狠的说道:“布衣?一群不敢抵挡贵族剥削的庸人,没点骨气,的确就是贵族的附庸,杀了,一点都不成惜!”

没骨气的人的话,哪用放在心上?

这不可,完整不可,本身得过上更好的糊口。

不做贵族的狗腿子,也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糊口,小日子还不错,但又有强盗开端不满足于近况了,凭甚么本身等的糊口只比布衣好上一线啊?凭甚么比贵族的狗腿子差啊?

长枪正中强盗的背部中间,没入血肉,从胸膛穿了出来,又刺入到空中,将强盗紧紧的钉死在地上,再不能挪动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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