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第1页/共3页]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考着,不过将天下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以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未完待续。请搜刮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要不是脑筋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明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出来喊冤报警了。

幸亏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身脱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此次于鸿鹄一向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很多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春秋小,在他面前略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果断了毕生斗争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越想于鸿鹄越是惊骇,他本年五十四岁,这此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恰是在监狱里熟谙的。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处所,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特别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奇迹,都有着一种狂热的爱好。

除了在盗取阿谁坤包的时候,于鸿鹄利用了刀片,对于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工夫,等闲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谁有这么高超的技艺?恐怕就连师父在丁壮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腕吧?”

此次于鸿鹄充分熟谙到专业窜改人生的事理,在狱中除了当真改革以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以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将钱包顺手扔进了渣滓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因而回身又进了潘故里,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民贼王们朝圣的处所,只如果在都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贡献上供。

“谁,这……这是谁干的?”

但是于鸿鹄如何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当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竟然连本身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固然没承认本身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誉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苏省的赵老迈?那家伙化了灰本身也熟谙,并且也没这技术啊。”

不过于鸿鹄千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谙的专业范畴,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比及于鸿鹄出狱后才发明,本身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都城窜起了一帮子年青手黑的长辈。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但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候,内里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贫苦大众翻身当了仆人。

不过这类没技术的活毕竟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场”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返来堵在了屋里。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知己,将师父接到了本身在都城的家中奉侍天年。

要说苗六指也挺薄命的,他如何都不属于贫苦大众群众的范围,在束缚后案子一重审,好嘛,本来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那里有过如此风景?整日里欢迎各地取经的同业,乃至还构造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倒是忘了人怕着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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