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秃顶天然就是向坤了,在孤身一人进入深山后第五天,他决定结束这段路程回家了。
而有了这个才气,向坤也就有了夜间在山里行动的才气,很多事情就不是必必要白日才气做了。
向坤本来的筹算是早晨先去探一下那发帖者所说的树,肯定下他当时看到的是不是那只巨型猫头鹰,让载他来的车等一会,早晨到四周的镇上找个旅店或旅店歇息一晚,明天再进山搜刮。
他很清楚,这不是他练习、影响变异方向的启事,九成九是因为喝了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
这已经不是简朴的视觉晋升了,这是完整地多了一种新的形式。
固然满打满算,向坤在山里的时候只要四天半,差未几110个小时。但他和浅显人分歧,他这110个小时根基就没有停下来歇息过,不管白日黑夜,始终在不断地挪动。不需求寻觅食品、做饭,不需求歇息、睡觉,乃至不需求找处所拉撒。以是他这四天半时候的实际操纵率,能够比浅显人十五天都来得强。
三下五除二上了树后,向坤切换到了普通的视觉形式,然后翻开手电,细心查抄那发帖者说的“人影”大抵所处的位置。
一个月的时候,猫头鹰的气味已经消逝,但爪印却仍然残留。
这四天半,向坤找到了很多那只猫头鹰留下的陈迹,大多是在各种处所残留下的爪印,乃至按照那些影象画面,找到了一具死于猫头鹰之手的野兽骨骸,上面留下的陈迹也显现了那只猫头鹰的爪子有多么可骇的杀伤力。
固然向坤此前向来没有爬过树,但相对他现在的身材本质,这天然不是甚么题目。
以是到了处所后,向坤直接让载他来的小车归去了。
因为他俄然发明,本身在夜里的视觉才气呈现了大幅的晋升或者说变异。
高低的高度起码超越两层楼高,但那秃顶落下来后在路上一滚就卸掉力,持续尽力疾走。
他的背包里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几双袜子、内裤,有一个充电宝,一个手电筒和一排备用的电池,一把瑞士军刀,一个水壶。
他也没有在四周多留,没有先找处所歇息一晚,而是直接背着背包往西面走去,踏着夜色钻进大山里。
向坤是在拿周边的风景,对比他所看到的那些猫头鹰影象里的画面,以此来追踪那猫头鹰的萍踪和栖息地,寻觅它留下的任何陈迹。
向坤猜测,那只猫头鹰之前糊口的处所,应当就是在那一带。
向坤从树高低来后,拿脱手机,调出舆图APP,在上面察看起这村庄周边的环境。
他并不但是在公路上跑,在颠末一些拐弯的时候,乃至会直接从上方往下跳来抄近路。
如果是田野保存的爱好者看到向坤带的这些东西,怕是要直点头,实在是太少了,很多根基的必备品都没有。
往北面有一座大山,不过翻过大山后也是人群比较麋集的城镇。
究竟上因为方才发明的夜视才气,向坤在夜里行进的时候,乃至都不需求手电筒。
倒不是说用夜视形式就看不清,但有些陈迹,还是需求色采辩白才气,在强光下更轻易看出细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