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五百七十章 长风第一楼[第2页/共2页]

不管战飞天赋多高,志向多高原,说到底,他只是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

“公子,不是我不让您出来,而是小杨柳的心机,想来您也明白了。”

如果战飞本身不说年纪,熟谙都会感觉,他是个二十出头的有钱公子哥。

战飞即久居飞雪国的王城,除了飞雪国的朝臣以外,底子无人见过他。

只是她卖艺不卖身,多少天孙贵族想迎娶,她却毫不客气的回绝。

既然来了这长风城,在坦白身份的环境下,经验一顿云文才,这让战飞感受很爽。

望着面前的大酒楼,战飞一身儒服,手握折扇,耻高气扬的往前走。

此诗一出,名动长风!

那一手“咏鹅”,更是被张子赞不断口,以为是白三百年罕见的佳作。

可题目是,她一听“小杨柳”这话,神采立即变了。

“德叔已去飞雪国求亲,在这节骨眼上,本少岂能闹出绯闻?”

长风偌大第一国当中,那个不识君?

但女人的芳华就那么几年,传闻云少爷要平步青云了,小杨柳还能死撑多久?

而现在,长风第一楼内。

书房中,老奴有些冲动:“公子,小杨柳人间绝色,现在城内各国天孙会聚,您要不动手,恐怕会节外生枝。”

丫环分开内室,将这件事奉告老妈子以后,老妈子也没在乎。

只是这长风第一楼,虽是大旅店,实在是长风国规格最高的青楼。

而这个惊人的动静,被一个聪明的小仆,立即到长风家属汇报。

入幕之宾?

但是这些人看了“咏鹅”以后,都乖乖的退了下去,一个偃旗息鼓。

以“咏鹅”为题,如果真能超出云文才,那如何能够!

“咏鹅”这首诗,乃是云文才的成名作,写于十七岁。

“去,将你们这最红的小杨柳叫来,陪着本公子喝酒!”

任谁都晓得,小杨柳终究的归宿,必定是被云文才迎娶,成为一个“妾”。

“是是是,蜜斯,您说的是。”丫环撇撇嘴,有些不觉得然。

“开口!”白衣才子一声娇喝:“我和云少爷是以文会友,只是君子之交,休得胡言。”

这是一个很仙颜的女子,眼中闪动着睿智,一看就是知书达理的大师闺秀。

长风城比来因为会盟,来了很多的天孙贵族,但如此土豪的公子哥,老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

一个丫环排闼走出去,不屑的说道:“全部长风城谁不晓得,蜜斯您是云少爷的……”

二八才子,芳华恰好。

但在半路上,战飞却偷偷开溜,和雄师队分开,一小我快马加鞭,提早赶到了长风城。

只听的丫环一愣,目带板滞。

战飞一挥手就是百两黄金打赏,砸的老妈子直呼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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