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故人再来[第2页/共2页]

半年前呈现过的人,昭夜脑筋里就开端遴选了。互换地的地理位置,说偏僻不算偏僻,但是说不偏僻,也少有人来。不过,普通来互换地的人,都不会分开,毕竟这里的糊口,是别的处所如何都比不过的。

“昭夜首级,贝伦斯首级,好久不见。”对方一进屋子,就非常规矩的朝昭夜和贝伦斯行了一个礼。

植树活动以后,启明城就开端了春季的莳植活动。不得不说,有了贝伦斯的打算,每年甚么时候应当做甚么事情,都有必然层次。

对方半年前来过,然后又分开了。独一能满足这个前提的人,只要逐鹿走的时候带走的那波人。

自从前次逐鹿的军队将互换地的部落一网打尽以后,启明城就再也没有新人了。此次来的人,能够说是那一场战役以后,最后呈现的人。

这个礼,让昭夜和贝伦斯都有点接管不能。

当然,这个很灵巧的步队,没有遭到一丁点的禁止,直接进了启明城。

不兵戈的时候,启明城的人要多驯良有多驯良,特别子在食品不贫乏的时候,大师对孩子的和睦度就达到了最初级。

因为对方人数非常少,昭夜部落的人也没有构造防备。不过这些人跟之前来兵戈的人不一样,灵巧得让昭夜有点接管不了。

除了最早开端贝伦斯交给昭夜的辣椒以外,这么多年,世人还是发明了很多种调料,食品一旦不匮乏,就开端往邃密上走。而这些调料,就是昭夜和贝伦斯自我享用的时候用的东西。

不是逐鹿的孩子?那就没甚么首要的了。至今为止,逐鹿大抵是昭夜和贝伦斯认知中这个天下上最聪明的人,遵循遗传定律,这个孩子如果是逐鹿的孩子,那说不定挺聪明的,但是不是逐鹿的孩子,那跟学院里那些上课的就没有辨别了。

这队人的总数不超越四十,大多数是精丁壮的男人。最前面的人,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小孩子双手搂着男人的脖子,目光落在四周的街道上,尽是猎奇。

这个办事大厅,在这个期间的人眼中,是高端大气上层次的。但是,只要贝伦斯和昭夜晓得,这里实在粗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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