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斑马,斑马,招兵买马![第1页/共3页]

“目测这首歌是余生安初期的作品,能够连络《来岁本日》和《十年》来听,感受在故事上有某种连贯性,听最后一句,斑马找到了能够一起入眠的人。”

赵书才点点头,冲动表情,难以按捺。

“好了,不打搅你的直播了,我先撤。”和赵书才告别后,又跟观众们挥了挥手,起家撤了。

“没想到余生安的民谣也唱得那么好,此次真的要对他路转粉了。”

……

“好听,真好听!”赵书才边说边点头感慨,同时也在内心摹拟演唱了一遍,对整首歌的了解更加深切,对余生安也更加佩服。

话题热度和存眷度成指数增加,摧枯拉朽式地囊括过热搜榜单,以“爆”的姿势登顶。

当制作精美、场面弘大的片花配上雄浑澎湃、大气豪放的主题曲《向天再借五百年》,的确如同一颗重型炸弹被扔进深水。

余生安方才创办新公司,恰是招兵买马的时候,他如果真是用新歌招人,那对很多恃才傲物的独立音乐人的确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余生安借了赵书才的吉他,也不再卖关子,道:“新歌《斑马,斑马》送给大师。”

她属于这座都会,而这座都会不属于他。

“真不是我没心气想投敌啊,实在是余生安招安的手腕太诱人,就那么一首歌一首歌地砸过来,底子没法抵当,只想躺着享用,如果他真是想用钱拉拢我,一沓钱一沓钱地砸到我脸上,以我赵书才的脾气――”

这段时候,他想清楚了一件事,他来临到这个星球,底子目标不是为了过一遍走上人生顶峰的完美人生,而是带着某种任务来的。

“好听好听!”

技术性的停顿,弥补道:“也是能够的。”

“余教员脱手公然分歧凡响!”

“他唱粤语歌的时候,身边的人都在听,我不听;他唱校园歌曲的时候,朋友们都在听,我不听;他现在竟然开端唱民谣,我晓得,余生安这个坑,我再也逃不了。”

“既然大师这么热忱,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恰好比来有首新歌,本来筹办给老赵唱的,明天就提早献给大师,请大师指教。”余生安顺势道。

关于余生安,关于《斑马,斑马》这首歌,关于赵书才……

狐狸跟老虎之间的差异这么大的吗?

余生安还未承诺,大师的礼品就开端刷起来,赵书才看着大师的打赏,有种头皮发麻的感受。

他分开的时候,就和来的时候一样,除了吉他,一无统统。

跟着余生安的开腔,观众们也开端了新一轮的礼品刷屏和连环彩虹马屁。

你们不都说我蹭余生安热度吗,此次就劈面蹭一个给你们看!

当夜幕来临,他安步在灯红酒绿、夜色灿烂的步行街,眺望着那座高矗立立、环球闻名的电视塔时,感觉本身将整座都会都踩在了脚下,仿佛具有全天下,而实际上,在这座都会,他一平米都未曾具有过,因为就步行街这块地段而言,一平米10万起……

余生安明显不存在这个题目,那句“你的都会没有一扇门为我翻开啊”或许很能够就是遵循本身当初的采访写的。

等余生安走后,赵书才道:“那些对我插手环球文娱还存有疑问的朋友,现在懂了吗?”

到了第二日,公然不出赵书才所料,#余生安现身赵书才直播#登上了热搜榜,一起上榜的另有#余生安新歌《斑马,斑马》#。

不过,余生安要完成这个任务,单靠本身的力量明显是不敷的,他要创办一家公司,吸引更多人才,堆积更多优良的帮手。

“感觉如何样?”余生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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