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三皇子愤恨的眸子子发红,如许的时候也是不敢再说任何刺耳的话。

“这玉米非论如何,只这个卖相就比高粱和谷子看着好多了。”

“谷子四担,高粱…五担!”

宋大人应的也是轻声,眼睛盯着秤盘里的玉米粒,好似恐怕大声,吓得这些玉米粒消逝了。

“两倍!整整十担!”

群臣纷繁点头,笑道,“是啊,陛下,如果让臣取名,怕是金米俩字更合适。”

明德帝欢乐的手舞足蹈,群臣也是甚么都顾不上了,哪怕常日斗得乌眼鸡似的两人,这会儿也冲动的抱在了一起。

世人得了提示,也是死死盯着林老爷子,林老爷子那里敢怠慢,从速从另一个箱子里拎出一株干枯的“蒿草”,蒿草下边的根系上颤巍巍坠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野果子”。

金黄色的玉米粒,好似一个个黄金球,当真是人见人爱,非常讨喜。

“大越之幸,这是大越之幸啊。朕要祭地步,拜先人,昭告天下,大越得获金米,承平乱世不远矣!”

许是听到了她内心嘀咕,夜岚悄悄握了她的手,悄悄点点头。

老爷子也不迈关子,笑道,“陛下,各位大人,这东西也是同金米一起得的种子,我们家里取名叫地瓜,因为她的果子是长在地里的,形状又像香瓜,以是得了这个名字。”

“当真?”宋大人听得这话,两只手都镇静的颤抖,但剥起玉米却更加敏捷了。

这么说着话的工夫,殿前侍卫跑到满头大汗,终究从御膳房找了个常日称香料等物的小秤来。

民以食为天,吃穿住行,吃是排在第一名的。饿极了的百姓,为了活命,甚么事都能做的出来。暴动,掳掠,这都是小事儿,直接改朝换代的也是见得太多了。

这如何不让全部大越朝堂狂喜?

“那就叫金米,只是不晓得味道如何?”

明德帝和群臣那里晓得他这般心机,一迭声催促着,“快说,这地瓜多少产量?”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万恶的皇权至上。

如果有个天灾因此减产,大越就有一大半人要饿肚子。夏季还好,山上的野果野菜,都能乱来一下肚子,但夏季饿肚子,就只能等死的份儿。

能够说,粮食是天下承平的关头之物。

明德帝金口玉言,直接把玉米改了名字,转而又猎奇这新粮食是不是好吃。

而现在这类新粮食,如果林家没有扯谎,产量是谷子和高粱的两倍,比稻米产量更多,又不挑地力,扛旱抗寒,也就是说不管山地还是河滩,南边还是北地,都能够耕作。

大殿再次堕入了寂静,垂垂却添了粗重的呼吸声,转而就像积累充足的蒸锅炉,蓦地爆开了。

此次不等皇上说话,蹲身在箱子旁研讨半晌的宋大人就应道,“不会,南边产量必定也不定。这金米的根子又多又长,就是山地也能取水供应发展,必定没错。”

老爷子提了提地瓜秧,笑道,“这东西比金米种的麋集,产量天然要高,味道清甜软糯,蒸煮或者油炸,乃至生吃都成。可当粮食,也可当菜蔬,一个壮后生有三五个也吃饱了。我们家里最多种过半亩地,产了…十五担!”

老爷子这个时候,也不忘了护犊子,绝对是大越宠孙女第一人了。

这些话说完,大殿里却一反方才的热烈,诡异的寂静下来。

野果子表皮褐色,模样有些粗糙,大的比碗口还要大一圈儿,小的也像拳头普通。

推行开去,大越百姓就再也不消担忧饿肚子了!

明德帝在龙椅上看的不清楚,就走下来凑个热烈。

他直接就扯了林老爷子的袖子,大声问道,“你方才说,二尺见方种几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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