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诺在深秋[第2页/共2页]

顾北说不消不消,收了我就成。

“哦,23块。”

“老板,我要的画报到了么?”

明天她起得挺早,八点。

诺诺又说:“长得还蛮帅的,像个电影明星,谁来着?哦,对了,金城武!”

顷刻间,男生那张白净的面庞涨红!

每次碰到这类男生她都感觉好逗,真夸大。

“没干吗,诺诺,你刚才如何半天不说话?”手机里传来顾北的声音。

“哦,本来你这么优良,我这类只对帅哥感兴趣的小花痴可不敢攀高枝了,就如许吧,潜力股,今后不联络。”

“另有么?”诺诺问。

“咳咳咳!”顾北差点被噎死。

诺诺翻开《合唱团》,看诺德北的《鬼吹灯》;看胡八一;看那段波澜壮阔又惊险奥秘的盗墓之旅。

“卖的如何样?”

聊着天,诺诺走到西泽美院校门的时候,被一个男生叫住了。

“小女人,你的画报。”报刊亭老迈爷折腾了半天,总算翻出了诺诺要的画报。

“哦,刚才有个男生跟我要电话号码。”诺诺说。

持续往下翻阅,诺诺看到了七堇年的《古镇》,一看就晓得七堇年是个小女生,字里行间充满芳华气味,但不造作,豪情竭诚俭朴无华,看完以后,诺诺感觉这篇文章写的真好,不过,最吸引她的还是连载的《鬼吹灯》,作者笔名有点古怪,诺德北。

男生怔了一下,明白过来以后贰内心狂喜,赶快把手机递了畴昔。

诺诺说:“好咯,改天收了你这个妖孽。”

诺诺接过男生的手机,摁了摁键盘然后递畴昔。

诺诺点头,从口袋里掏钱递畴昔:“给你,还要一份《合唱团》。”

“诶,等一下。”

第一篇是顾北写的杂文《一只懒鸟对天下的告白》,写的挺好,思惟很超前,不乏惊人之语,有那么点儿王小波的味道,杂文是最磨练人的才调和机灵性的,要有超前的思惟和灵敏的嗅觉,不是普通大门生能写出来的。

男生内疚地笑了笑:“你们西泽美院挺着名的,我有很多高中同窗都在这里,明天特地过来找他们集会。”

顾北道:“卖杂志。”

诺诺可不晓得顾北这么有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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