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得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她没吭声就找人报了名,直到快解缆了,她才奉告家人她要下乡当知青。

在这个贫困的年代有肉吃就不错了,谁会想那些弯弯绕绕。

“芷芷,你之前养过猪没?”

门没关,她路过期朝内里瞥了一眼,正对上一张破桌子上面的一个白馒头。

“就最角落阿谁,看到没?”

“队长,你为啥……如许看我?”

“真的,我们要有一窝小猪仔了!”

“队长,程知青咋说的?”

一圈人见正主来了,哗啦啦都围了上来,顿时程芷芷就像赶上了校园凌霸,一圈人将她围得严严实实。

“咋不消?如何说我们队也是有养猪豪杰的人!”

她拉扯着程父的衣袖,眼泪又要出来了。

小小嫩嫩的一个白玉娃娃,看着就让人喜好,特别是长大后,灵巧得让民气疼。

队长立马一副看傻子的模样,“那有啥,不还是猪肉?你看人家二队不还是恋慕我们?”

隔壁出产队长一边妒忌,一边又看着牙痒痒,“程知青,你说说你喂猪的体例,让我们也跟着学学呗!”

不过因为没有歹意,她也就没开口。

这是程芷芷来到这处所后第一次遭到如此大的存眷,她被盯得头皮发麻,看着一圈人如狼似虎的脸,佯装毫不知情,道:“那猪不一向都是如许吗?”

程芷芷固然眯着眼,但那种激烈的目光她又怎会感受不到。

程父早就被晾在了一边,他也不上前劝,就站在老伴前面看着她颤抖的肩膀,偶尔他会狠狠地皱下眉,额头上立马呈现几道纹路。

她现在不顾形象的躺在地上,不但没有丧失半分美感,反而还带着点不顾世俗的不羁。

刘大妞本来还因为养猪一事很有些不平气,但看到少女温馨斑斓的形象后顿时自惭形秽。

裤子有点长,早就被少女挽起裤腿,暴露白玉般的脚腕。

没体例,那边太吵了,程芷芷只能躲在这里寻求温馨。

程母听到这话抬开端,眼睛里另有哭出的红血丝,“好啥好?闺女从小就娇生惯养,到那处所后也不晓得受了多少苦。一想到我们在家吃粥吃肉,闺女却只能啃黑馍馍,我这心就疼啊!”

“.…..”

少女穿戴浅显的蓝色麻衣,但因为她小巧有致的身材,衬的衣服也有种大气的感受。

瞥见程芷芷来了,陆建华赶紧率先凑上前去,像看宝贝一样盯着她。

过了好一会儿,那哭声才从打雷变成闪电,带着微小的抽泣。

程母一听神采立马就变了,“这东西很贵吧?闺女从哪弄那么多钱,是不是被人骗了?”

“队长,这还用讲?”

村里没有不通风的地儿,没多久全村人都晓得程知青一个礼拜把猪养大了。

陆建华卸了程芷芷的背篓,一脸傻笑,“程知青,你就是个福星啊!咱村谁都没有比你有本领,就连喂个猪都不一样!”

当下,他就拍拍她肥胖的肩膀,“程知青,你好好想想,必定有甚么处所被你忘记了,说不定过几天还需求你下台讲一下养猪技术!”

袋子里,起首映入视线的是几片色彩不一的料子。

“那些小鱼干是女儿本身做的,你们必然要尝尝。另有那人参,是直接从林子里挖的,不值几个钱,也不晓得你们收到后有没有坏掉,如果没坏就从速吃了。”

刘大妞脸通红,“没事……就想看一下养猪妙手!”

“就是,前几天还是一百斤的猪,明天看着起码两百斤了!”

她可记得二十一世纪这东西被深恶痛绝,被称为入侵物种。

这体比方果学会了,岂不是能每天吃上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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