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一只公鸡,得吃多久啊?看起来就是很好吃的模样。”
“去死!”
“在哪呢?”
至公鸡掉落在地上,用力的扑腾着,但毕竟是徒劳的,脖子都被切开了一半,如何能够还活的了?
“咯咯!”
北风俄然感受有些不妙,转头看去,五彩斑斓的至公鸡正伸开翅膀,扑闪着冲本身冲来。
洗漱好了,北风回到房间,开端铺床之类的,睡觉前最首要的事情就是点上一盘蚊香。
想了一下,鸡肉就在那里,又不会跑,明天再吃也是一样的。
不过明天要先去买一口小冰柜了,不然现在的气候鸡肉要不了多久就会变质了。
因为已经忙了一天了,以北风的身材环境现在已经是怠倦不堪了,没一会儿工夫北风躺在床上沉甜睡去。
然后用刀把至公鸡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用厨房堆积的干稻草来烧鸡块上的绒毛。
北风清算好锅碗瓢盆,来到古井边,提起来一桶水就开端洗沐。
“咯咯!”
“找到了!”
至公鸡惊奇的发明本身能动了,立马翻身起来,咯咯叫着。
这把菜刀和超市里卖的分歧,这把菜刀是本身供应质料,然后请村庄里打铁的人打造的。
北风摸了摸本身涨鼓鼓的肚子,感觉本身还能够吃一碗!
“嗯?钩一取就这么活泼?”
北风伸手扳开至公鸡的喙,费了一番工夫,才气鱼钩取下来。
北风伸出筷子,在菜盘子翻了起来,成果除了红萝卜还是红萝卜。
北风是完整没想到竟然能从井里钓上来一只至公鸡。
“嗯?没了?”
北风不怀美意的打量着至公鸡。
这早晨北风梦到了很多人,很多事。
刀锋划过至公鸡的脖子,一股滚烫的鲜血溅在北风脸上。
很快鸡肉就打理好了,北风开端生火做菜。
可谓鸡逢丧事精力爽啊,至公鸡举头挺胸,神情傲岸,像是在巡查本身的领地。
再配上热气腾腾的米饭,对劳累了一天的北风来讲的确就是恩赐。
至公鸡大声叫着,听在北风耳中像是在对劲。
“咯咯!”
“看来下次钓到别的东西要谨慎了,一只至公鸡就能让我这么狼狈,如果再凶悍一些我就抵挡不住了。”
“咯咯!”
“唔?太好吃!”
北风直接把至公鸡扔进锅里,锅是之前乡村的大锅,比沐浴盆还大的那种,就是如许也才堪堪放下至公鸡。
刀背更加丰富,提在手中也很有分量。
固然几年没有效过了,但还是锋利,只是刀身上多出很多铁锈,卖相不好罢了。
等把卫生打理的差未几了,大锅里的水也烧开了。
随后走出厨房,到井里打了一桶水,开端洗锅,烧水。
“咯咯!”
井水长年清冷,也幸亏现在大夏天的,就算是早晨气温也居高不下。
月色下,北风看着被本身钓上来的至公鸡,一鸡一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都是一脸懵逼。
“小样,我还不信我就被一只鸡给欺负了!”
看着四五十斤,有本身半个多身高的至公鸡朝着本身扑来,北风吓得拔腿就跑!
北风一时不察,被至公鸡一爪子拍在背后,打得北风一个踉跄。
然后拿起菜刀就给至公鸡开膛破肚,内脏北风直接扔了,因为从小北风就不吃鸡鸭的内脏,主如果太难打理了,洗不洁净又有味道。
北风有些等候的夹起一块鸡肉放进嘴中,顿时一股没法言喻的味道在口中发作!
北风手摸到了一把菜刀,默不出声,悄悄的看着至公鸡向本身走来。
北风摸着本身后背的几道血痕,冷静的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