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开饭[第1页/共2页]

恩,林秋听到了火麒麟那庞大的咽口水声,然后分了几块闪闪发光如同红宝石般的肉,小碗装着,晶莹剔透……

“就是峨眉我们也能斗一斗,难倒那人比齐漱溟还要强?”

吃下去以后,底子不消消化,就化为了最为精纯的元气,和血液骨髓相互融会,迟缓的改良着体质。

锅给你,你来煮。

接下来,禹鼎炖肉才是主食。

“龙牙米”先出了锅,端到世人面前来,紫檀木的风雅桌,金须奴、初凤、崔五姑、无华尸妖父子,五人中有正道、有妖尸、有傍门,但看上去还算调和。

龙牙米也熟了,香气环绕开来,堆栈里的统统人,包含堆栈外的火麒麟,都是下认识的猛吸了一口气,顿时便感到一阵神清气爽,精力奕奕。

光芒在残虐了一个呼吸以后,敏捷的收敛起来,热腾腾的粉色热气从鼎中涌出,就像是无形的香气。

戎敦说完,冷哼一声,卷起黑烟便敏捷的离开了穷奇,朝着仙山快速而去。

而就在仙山四周,那妖尸穷奇也闻到了香味,欲罢不能。

“哈哈哈……”那穷奇放肆的大笑不止,然后眯着眼道:“你啊!被吓破了胆,此次我亲身试一试,看看是不是真的长眉活着!”

到了肠胃当中,这龙牙米更是没有一点杂质,完整化为了一股淡淡的香气滋养着肠胃,开释着肠胃的颓废。

剩下四份,林秋、黄蓉、华佗、石青璇一人一份,至于石之轩,恰好闭关。

看模样,就与浅显的蒸大米饭大有辨别。你想,一根三尺三寸三的剑形大米,你来试一试如何蒸熟。

金须奴抽动了一下鼻子,端方了身材,礼节做到实足,才端起碗来吃了一口。

吃大米饭,总不会放下罪孽,有损功德吧!

润物细无声,长年食之,能成绩仙体。

禹鼎炖肉,竟然会发光。

一份两万点,五人就是十万点,本钱已经赚返来了。

而这一碗龙牙米,就是最平和改良精神的神物。

当年无华氏父子二人联手战穷奇,也只是旗鼓相称。

无华氏扼首,满脸的高兴:“如许食用下去,用不了三年,乃至只用一两年时候,我们的身材就能够真正的回转阳身,妖尸之体大成。”

如果有一盏灵灯,用此油来点,亮光照处,修炼时候便不消担忧会被天魔所趁。

“天赋地宝,天赋地宝出世了!我要吃……吃……”

“我那被白阳老贼伤了的根底规复了一些……”戎敦吐出一口气,这一碗米饭,抵得上猎杀百头野兽后吞噬的血食功效了。

大家都拿着玉筷子,玉碗,碗中盛满一碗米饭,似粥非粥,似饭非饭。

一口龙牙米饭下肚,立即就发觉出了分歧,这龙牙米入口就化开,苦涩适口,吞下肚子,一股热气顿时满盈了四肢百骸。

穷奇本是上古四大凶兽之一,固然已死,但精神成僵尸,也比浅显的老僵短长的多,更是获得凶兽生前一口本命凶气,能力庞大。

一根“龙牙米”煮熟以后,就化成了黏稠的液体,液体当中一颗颗似珍珠的米粒漂泊着,芳香洗涤满身毛孔,深切骨髓。

“我想能够和长眉真人不相高低!”

堆栈当中,香气满盈,先是一股股饭香的味道传来。

统统人目瞪口呆,完整被鼎中的光芒和香气所吸引,那禹鼎当中,一道道艳红的光芒像是破茧而出,充满着眼球,刺目而夺目。

就在这时候,妖尸戎敦已经从无华墓中取了宝贝,穿过地穴朝仙山卷起黑风而来。

“穷奇,此话千万不敢再说,你不晓得,我戎敦天不怕地不怕,当年还与蚩尤一起战过黄帝,何时怕过。但碰到那小我,我真的有点脚发软,那气力,毫不是当年的白阳老贼所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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