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听我唱这首歌[第1页/共3页]

1f”

黑狒狒瞧了瞧浑身流血的伤口,刚要说话,看到番红花时而痴迷、时而赞叹的神采,他眼神恍忽了一下,堕入了沉默。

“老板,你如何会受伤的?”番红花搀扶着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后,帮他缠上一圈圈绷带。

“不对。”番红花正色说,“没甚么比活下去更壮美的了。”

“如何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畴昔,扶起黑狒狒,“天哪,你如何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可,别人会觉得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让我们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1000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哇,老板你好有钱!”番红花啧啧地说,又去拉第二层抽屉,内里堆着泛黄的旧纸张,纸上写满了乐谱和配乐的诗歌。因为时隔太久,誊写的墨水已然退色,笔迹稍显恍惚。但一笔一划,尽显工致。

“为甚么?”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欢愉的吟游墨客。

“哪有那么多为甚么?它们不能换钱,不能吃穿,只是一堆废纸加一堆废话。”

落空胡想,

“真是个傻乎乎的小鬼。今后你就会明白,这世道,那里都是黑的。”

番红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酒馆的招牌在风中闲逛,陈腐又残破,“春季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退色。

“哦哦,没题目。来,我来帮你!”番红花自来熟地拉开抽屉,第一层混乱塞满了金币,闪闪发亮,各个国度的货币都有。

“说甚么傻话?能照到身上的阳光,才算是阳光啊。”

他重重叹了口气,今后靠在床头上,望着窗外的夜色发楞。

“碰到劫匪了?咦,你身上满是伤疤啊。这道疤离心脏就差一点点,差点没命了吧?”番红花将绷带绕过对方的肩膀,打上结,迷惑地问,“老板,你之前是干哪一行的?如何……”

黑狒狒游移了一下,道:“路上出了点不测。”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鲜血从他的大腿、肩膀、后背、胸口汩汩涌出。

“厥后呢?”

“你这多嘴的舌头真该被割掉!”黑狒狒扭过甚,咕哝了几句,“小鬼,最上面一个抽屉,把雪茄拿给我。对,另有洋火!”

过了一会儿。

“砰!”木地板微微震惊,重物倒地的声音清楚可闻。

“那倒是,嘿嘿。”番红花抓了抓脑袋,笑起来,“就像白朗宁说过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了解,对吧?”

这层抽屉里很混乱,雪茄盒、地契、宝石、黄金马刺、臭袜子……角落里另有一顶发白的大草帽。

番红花悄悄地站了一会,抱着大堆的歌谱和草帽分开了。黑狒狒躺在床上,悄悄抚摩着那半根雪茄。

二楼统共只要三个房间,别的两间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馆仆人的寝室,后者正位于番红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鲜血,不由一愣。顺着血迹延长的方向,番红花看到寝室的门虚掩着,他想也不想就闯进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谁,立即出去!”

“回不去了。走错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灭了烟头,“回房去,小鬼,带着你的东西走吧,再也不要来烦我。”

门又被推开了。

他用一种奇特的声音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绷带排泄了血:“那些人,曾经那么喜好过我的歌,可一转眼,我就甚么都不是了。”

半夜沉寂,少年的歌声一遍又一遍反响。终究,在贰心底最深的角落,在那已经退色的处所,有一个声音也和着歌声,悄悄地唱了起来。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