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第1页/共3页]

终究,

一个肥胖的少年坐在画舫之上,躬身笑道。

不知何时,刘东广也跟了过来,眼睛弯弯有如新月,笑靥如花,

波光粼粼,河面之上画舫划子络绎不断,本日是重九之日,风雅之人也喜幸亏这一日附庸风雅。

女子微微一笑,正要开口欣喜,俄然发明不远处河面上若隐若现有一艘纸船。

白叟是镇上的教喻先生,平生最看不惯陈小洛这类见钱眼开的小地痞。

终究,

一道步队头锣开道,大鼓雷鸣,前面跟着一排海员只穿足袋不穿鞋,实在送王船的水抄本应赤脚,只是需求走的路太多,以是便套上了足袋。

尼玛,糗大发了。

“兄长的诗,高炽自愧不如……”

白叟的神采垂垂变得乌青,额头上青筋隐现,忍住胸前肝火,他睁大双眼接着看下去,只是不再念出声来。

牵马白叟走了上来,手捧聚宝船,送到陈小洛面前。

“陈公子好些了吗?”

“小洛哥……”

“啊……还要写?”

好丑的字,白叟一脸不屑。

他方才所做一首诗,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几杯琼酿下肚,飘飘欲仙。

白叟耳朵仿佛不好使,加上锣鼓喧天,底子听不清。

华服少年惊奇,

“金闺花柳质,

“子——系——中——山——狼,

画舫内一个操琴扫兴的歌姬一曲弹罢,走出画舫,小憩半晌。

虽说只是一场小型诗会,在场的也不过是一些王公子侄,一群纨绔后辈,那里晓得甚么喝采诗,可常日他老是围在那一墙以内,可贵有机遇如本日这般宣泄一番。

“哦,你说往那边绕绕啊,好嘞,大师从那条道再绕绕,船王老爷要多走几条街,多祈点福分。”

胖少年也是推委几句,杯盏交叉,把酒言欢。

他一个忍不住,浑浊之物全都吐了出来。

陈小洛向来不感觉本身是个气度开阔的人,有仇普通当场就报了。

不晓得绕了多少圈以后,

“……”陈小洛。

这故乡伙耳朵倒是尖的很……

最怕前面黑压压的人群没瞥见船王掉下来,

陈小洛小声嘟囔,搜肠刮肚就这么点墨水,他可不想丢人现眼。

祈福个屁,这个老头用心假装听不见说话,绕了这么多圈,陈小洛恨不得一脚把这故乡伙踹进大运河。

陈小洛写完,大笔一挥,趁便在船尾签下陈小洛三个大字。

翻开珠帘,昂首便见歌姬倚着船栏,纤腰玉带,轻罗小扇,清澈透亮的眼睛带着一丝忧愁,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

一载赴黄粱。“

“之前没见过你,新来的?”

下人拿来笔墨,陈小洛大笔一挥,在船帆上写下他的祈福诗。

万一,

“没想到女人竟是这般遭受,鄙人朱允炆,如果女人不弃,本公子身上有……”

……

他本想雪中送炭,布施少女,

拖着屁股从马背上滑下,两腿一软,扶着茱萸湾的河堤,两眼苍茫,喉咙高低翻动。

陈小洛终究到达了目标地。

一起踩畴昔就搞笑了。

公然天佑我也,

他谨慎翼翼的歪着头,问前面牵马的白叟。

“……”陈小洛。

茱萸湾外,

不会骑马很奇特吗?

咦……

“你……你……额……”

耳入耳着四周的耻笑声,陈小洛又是一阵猛吐,清澈的河水倒是被他吐的一片昏黄。

屋里那些公子哥们所做的诗句陈词谰言没法入耳,只要华服少年和阿谁胖少年的诗还尚可一观,不过也都是凄惨痛惨戚戚哀叹婉约一类,毫无新意。

“我看看,让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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