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章 清污除弊(下)[第1页/共2页]

高务实稍稍回想了一下,道:“此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名节者,士君子以是自主,而不成一日坏者也。自苞苴之效彰,而廉隅之道丧。义之地点,则阳用其名而阴违实在,甚则名与实兼违之;利之地点,则阴用实在而阳违其名,甚则实与名兼用之。进身者以贿为礼,鬻官者以货准才。徒假卓茂顺情之辞,殊乖杨震畏知之旨。是曰黩货之习,其流二也。”

朱翊钧在一边听得有些懵懂,冯保倒是头皮发麻——说得忒的一针见血,只是却不晓得高新郑筹算如何除这八弊?要晓得,这以上各种,可全都是陈年旧弊,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拿这些事动手,只怕没一件易与,搞不好随便动一样都要掀起轩然大波……嗯,这也就难怪这道奏疏高新郑终究没有呈上。

哦,本来关头在这儿。

冯保连连点头道:“中玄公此言极是。”

如果高拱真如高务实所言对贪腐极其悔恨,而对于由谁来主持或者说谁经手去办却不甚在乎……那么,本身如果揽下这档子差事,一则在天子和太子面前大大地露了个脸,二则还能够向高拱示好——呃,起码也能让高拱看到我的才气,以及我跟他在这件大事上是站在一条战线上的,那么将来一旦再有机遇,他大抵就不会反对我再稍稍进步一点,成为掌印寺人了吧?

事理天然是这个事理,只是冯保却感受这话题是不是越扯越远了?因而问道:“那小高先生言及于此……”

既然是这个意义,冯保的心机顿时就缓慢地转了起来。

高务实笑道:“小子的意义是,三伯对于贪腐之事,非常恶感,并且引为国朝此时之大弊,凡是有关清查贪腐,以小子对三伯的体味来看,他大略都是支撑的。”

高务实道:“依三伯之意,‘黩货’之弊是‘八弊’之重点,‘黩货’与‘坏法’实在关联甚密,此所谓:贪赃必定枉法,枉法是为贪赃。是以废除贪赃枉法之弊的对策是:‘舞文无赦,以是一法守也;贪婪无赦,以是清污俗也’。”

高务实又道:“三伯曾与小子言道:‘乃近年以来,是非不明,群情倒置。贿赂者既不加严,纳贿者亦不加察,顾独于却贿之人深求苛责。’如此,‘遂使纳贿者泯于无迹,而却贿者反为有痕;纳贿者恬然觉得得计,而却贿者惶然无以自容;而贿赂之人则公开为之。’对此三伯曾与我讲解例举:巡查南城监察御史周于德因派柴炭于贩子,富户于彪向周贿赂,遣家人曹雄投帖开具白米一百石,欲求幸免。周随即诘问情由,将曹雄缉捕归案,发兵马司问罪。又如: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张士佩因升任,例该举劾,齐河知县陈天策便以假递公文为名,向张贿赂银一百五十两,送至客籍,以求保荐。张将贿银柬帖发按察司,严加究查。再如:盐商杨栋、李禄开具礼贴银一千两,向两淮巡盐监察御史李学诗贿赂,送至李家时,当即被家人拿获,连赃送府问罪。对于周于德、张士佩、李学诗的却贿行动,本应获得表扬,但是当时对他们却深求苛责,制造各种流言流言。有的说,他们素有贿名,不然贿赂何易而至;有的说,他们却贿是为了粉饰更大的纳贿;有的说,他们纳贿已为人所知见,迫不得已而却贿;乃至有人上章无端指责却贿者。”

冯保听得一怔,心道:“这类论及治国大略的奏疏,高新郑竟然拿给几岁的侄儿看?若非高新郑魔怔了,就是这小子真是当世神童,聪明了得啊。但是,小孩毕竟是小孩,即便再如何聪明,也不至于这点年纪就能弄懂这些国度大事吧?可若他底子看不懂,那高新郑此举其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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