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第1页/共5页]

那么一百万石呢?机器一点计算的话,那够五十个小田原城吃两三个月,而敌方需求出动的兵力竟然要一千万人以上。实际中当然不成能产生如许的环境,但足以证明一百万石粮食这个观点绝对不是谈笑的。

第二步,处所衙门收回“由单”。处所衙门按照户部赐与的征税数额,将本省总的征税数额停止豆割,分派给分歧的处所衙门。

甲长收到的粮食以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盘点汇总完成以后,还要卖力押运至指定地点,如许才算是完差。

在这些税收当中,约莫有400万石是来自于南边省分。是以在明朝中期,朝廷便将这400万石遵循四石粮食折一两银子的折算比例,约莫折成100万两金花银。由此,金花银便成为田赋税银的公用名词。

这可不是个例,比如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擅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一样捞得盆满钵满。凡此各种,不堪列举。

但是高务实却警戒起来,总感觉这件事的背后是有人鞭策的。而至于启事,则或许是多方面交叉构成。要解释高务实这类警戒乃至思疑,必须先说一下阿谁具有大明特性的粮长轨制。

在处所衙门运输金花银的过程中,以往普通实施两层办理轨制。所谓的两层办理,就是指处所衙门掌管金花银的文书事情,而详细的运输事情则交代给官方的代理人。

第一步,大明户部统计各省征税额。朝廷每年要按照上一年度的税收数额,对本年度的征税数额停止统计。并将每个省分本年度应当交纳的金花银下发给处所,前期各处所衙门按照户部下发的要求征收金花银。这是金花银征收过程中,统统步调的肇端环节。

在这1750万石当中,有约莫750万石是在北方征收的,这些粮食大多作为九边地区的军粮。剩下的约1000万石,则作为明朝中枢的支出。

这好处起首就是能够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首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遵循规定,粮长先方法到官府的勘合,以后遵循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目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安插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第五步,户部查抄查对。在处所把金花银运到京师今后,普通是由户部对银两停止查对清查。如果数额和户部下达的征税数额分歧的话,这些金花银就会被放入国库。从而实现了金花银征收的统统过程。

各级衙门一层层下发,最后由县衙向详细的征税人收回“由单”,也就是近似于应缴税务清单之类的东西。这一步是非常关头的,通过这一步实现了将征税数额停止分派的任务。

如上所述,大明本来统统的田赋当中,南边所占的比首要高于北方。但是因为南边到京师路途悠远,运输不便,从南边运到北方的耗损是相称大的,耗损比例约莫在一成摆布,也就是非常之一,这就意味着每运送十石粮食就有一石白白耗损掉了。

毫无疑问,在封建独裁社会,权力必定带来好处,而当权力给了有资本的人,天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把握相称社会资本的人,再坐上了粮长的位置,有了征粮的权力,诚可谓是如虎添翼,能获得大大的好处。

京华明显是大明朝最强大的物流个人,在“运输承包商”这个位置上的职位不成摆荡,并且免费也相对比较公道,深受各地衙门的信赖。

PS:明天的一章估计是因为某宗教启事被樊篱了,我改了一下提交解禁,仍然被判违规。呵呵……仿佛48小时内还不能再次申请解禁,等过几天我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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