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城内城外(三)[第1页/共2页]

沸水在红陶小炉中咕咚作响,荀羡一手持杯,一手提壶,顺着水流,轻转洗杯,继而以此烫壶。剔透的白瓷,感染熬煮过后的晨露,手触生温,暖而不烫。

合法此时,门别传来三声轻拍门,仆郇轻声问道:“公子可有事?”

茶香弥散,唇齿之间。

“林公子手中那件东西,有人高价相求,荀某也实在难以割舍,故而特地派人去寻林公子故交的遗骸,机遇之间,竟从四周农夫手中得此玉佩,据那人之言,当日他路过之时,见有人倒在田间,已然故去,而他见玉佩精美,便动了贪念,据为己有。”

接过纸张,倒是出林子朝料想以外,荀羡竟是看也不看,将其放在一旁后,伸手道:“林公子,喝茶。”

“见教不敢,不过闲语。佛典记录,地藏菩萨为救度众生,曾有过一语,我不下天国,谁下天国,天国中若存有一鬼,我永不成佛。投茶入壶,如菩萨入狱,赴汤蹈火,泡出的茶水可振万民精力,如菩萨救度众生。”

母亲赠送他们兄妹二人的玉佩和玉簪,他与兄长贴身不离,本身怎会不识?只是面前的荀羡,林子朝并不知是敌是友,方才的失态,本身过分粗心。

只是此物,为何会在荀羡手中?

荀羡见此,扬起嘴角,暗声赞叹,“前次易梧楼拒了公子的要求,此次一样如此。人间死伤者,成千上万,要找一人的遗骸,实为大海捞针。不成能之事,恕鄙人有力相帮。”

荀羡端起茶杯,扬唇默念,“林――子――朝”。

接着荀羡翻开中间的食盒,晶莹剔透的糯米糍团,撒上粒粒清楚的稻米粉,让人食欲大振。“荀某有一癖好,品普洱之时,要伴以甜糯的糍团,冲淡味而甘苦的普洱,林公子莫要见笑。”

说完,正要起家之际,荀羡拿出一块玉佩放在桌上,不紧不慢道:“林公子说错了,这件才是你我要参议的闲事。”

对峙而坐的林子朝静看荀羡一举一动,君子如茶,淡雅清幽。

发觉本身的失礼,荀羡敛下眼皮,笑而不语,举杯饮茶,以衣袖隔开二人。

收好信封,林子朝点头道:“林某代煜王谢过荀公子,现在闲事已了,林某告别。”

“一点檀心万缕香。荀公子,多谢。”

正在拨弄檀香屑的熏香听到身后之音,悄悄一笑,转过身来,婆娑动手上微沾的香灰,无法道:“瞧荀某生的手拙,竟感染一身灰烬。”

普洱配糍团,本身也是好久不见了。林子朝收回目光,客气一语,“说来忸捏,林某也喜食这孩童之物,贪那一丝甜糯之味。”

林子朝将写好的纸张递给荀羡,开口道:“以物易物,以此物换彼物。”

合上眼睛,深吸口气,再睁眼时,林子朝的眼中已让沉寂如水,不见波澜。

林子朝听闻此言,眼露杀气,“以是那骸骨还是被曝尸荒漠?”

林子朝一见此物,笑意化无,紧握双拳。羊脂白玉,镂以竹纹,这玉佩恰是自家兄长,林子朝的贴身之物,他决然不会认错。

“那此物何意?”

荀羡端着茶杯,细细打量林子朝,目光不离涓滴。

荀羡将煮好的茶水倒入杯中,送至林子朝面前,笑道:“不知林公子何解?”

发觉林子朝眼中一闪而过的防备,荀羡放下茶杯,拿出一份用红蜡密封的手札,放在桌上,递给林子朝,“此物是煜王所要,劳由林公子代为转交。至于之前由煜王亲取的将领名单,权当作易梧楼赠与煜王的见面之礼。”

感遭到荀羡的目光,林子朝轻挑眉头,放下茶杯,扬唇一笑,“荀公子何故如此看着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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