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莎神采一冷,“啪”的一巴掌扇在男人脸上,喝道:“不敢就给我滚!”

“你们应当是康家的人吧,你们仿佛很善于玩这些伎俩。今晚我见马伦,却随后莫名其妙的死掉,你们在我尸身上做些手脚,弄出一副马伦杀我的假象,如此一来,这件事一个措置不好,就会挑起肖家和马家的内斗,你们康家坐收渔翁之利,乃至一石二鸟。”

他很清楚,曼莎就是这类脾气,但并不放荡,宿世他与曼莎的那一段春宵,曼莎还是明净身子,令当时的叶天都非常惊奇。

“帮我?骗三岁小孩呢!既然你们晓得今晚我见马伦的事情,必然是来要我性命的吧。”

看着窈窕的身影,单手扶在墙上,面色痛苦的哈腰呕吐着,叶天悄悄的皱起了眉头,悄悄唤出了她的名字,想起女孩宿世惨死的画面,内心疼了一下,忍不住感喟一声。

“你我也算缘分未尽,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一样的悲剧产生。”

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穿戴一身红色整齐的西装走了出来,两排黑洋装男人齐齐鞠躬,精干利落,整齐齐截。

叶天再看看醉眼昏黄,后背倚在墙上,耷拉着脑袋的曼莎,心生迷惑,“刚才白洋装看向曼莎时,暴露的神采较着是熟谙她的,很有能够曼莎烂醉跟他有关,莫非曼莎也是修炼者?”

那男人神采顿时通红,仿佛涌起热血,仗着色胆走了过来,曼莎抬起手臂,要去勾他的下巴,男人俄然见到曼莎抬起的胳膊上暴露来的一片纹身,吓的今后一缩脑袋。

叶天悄无声气的跟在曼莎前面,神念一扫,发明曼莎身上并没有甚么修炼者的气味,想到白洋装,不由有些奇特,普通修炼者是很少和浅显人有甚么太深的交集的。

宿世叶天和曼莎产生干系以后,又见了两次面,第一次是两个多月后,在华人街的一间咖啡馆,曼莎奉告他,本身有了身孕。第二次是一个多月后在停尸间,曼莎惨白的尸身躺在那边,身上满布刀口。

这些天然没有逃过叶天的双眼,看到这些人的一刹时,惊奇的“咦”了一声,“这些人是修炼者!阿谁白洋装,竟已是地仙了!”

现在他才发明,曼莎并不简朴。

正想到这里,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地痞突入叶天的视野。

他宿世只是一个浅显人,没法辩白修炼者的气味,与他们一向是两个天下,对于曼莎的体味,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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