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水仙的化身[第1页/共4页]

厥后,她衣不解带地守了他十天,又悉心保养了三个月。

那半年是她平生第一次分开鹤山,拖着如同死人的安命,在虎口狼爪下求生,她曾数度求死,却又在转头看到安命的空当一次又一次踌躇。那是她拼了命也要救活的男人,她为他分开了鹤山,分开了道观,分开了从六岁起就一向照顾她的师父。

呵呵呵呵呵……

那一夜是她平生哭得最悲伤的一回,仿佛有把利刃自喉咙到心口向下割开,一起撕心裂肺,将好端端的一颗心拉扯得支离破裂……她终还是没能护好他……

就像冷水仙,六岁来到这里,不晓得父母是谁,不晓得从何而来,却仍然被鹤山哺育成人。安命亦是如此,他从不提之前的糊口,不肯说本身经历过甚么,只是日复一日地在鹤山里行走。

狱外,阿谁掳她过来的人,唇角撺起笑意,极是舒畅。

她觉得,他随时都会魂飞魄散,故而谨慎翼翼地放在掌心,挖空心秘密他欢愉。平生最为寒微的时候,不是厥后被人日夜作贱,而是她像狗一样摇尾祈求他能对她和顺,得来的不过是一点如有若无的笑。

这小我,折磨着她最敬爱的师父,她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束手无策。

他走向她,和顺地唤她“水仙”。

他与安命有着不异的样貌,冷峻的眉眼,紧抿的薄唇,只是眉间多了一抹朱砂痕。

安命从地上起来,一把拉过水仙女人,挑衅地朝她扬一扬下巴:“不但她是我的,今后全部鹤山都是我的。”

她噙着眼泪向师父喊:“师父!快来帮帮手啊!”

她叫冷水仙,她美得如冰渣子普通,虽冷,却清楚是小巧剔透的模样,比水晶更温和,比玉石更清澈。

夏末秋初,清溪边上柿林染火,他才开端主动和她说话。

在浮玉山往生的人,来世便是佛门弟子,非论男女老幼,非论此生善恶,非论贫繁华贱,挑选了这里,就终将被佛祖谅解。但必必要将这一世的恩仇放下,完整洗净一身尘凡味儿,剖心换血,以保来世魂清骨净。

旁人都说她心机小巧,可又有谁想过,毕竟只是个未经世事的女子,豆蔻年纪,过早地耗费七情六欲。这实在,并不是功德。

遥遥了望,只见她白衣白马,水仙般化生于广袤的六合之间,以一种少有的苦楚感朝着月痕藏匿的方向微扬下颌。

当时我常想,若要说六合间哪种女子最轻易叫人沉湎,一种当是祸国殃民的倾国倾城,另一种必是广纳日月灵气的出尘拔俗。而她,恰是后者。

我想晓得她的故事。

在道观的十年间,她从师父身上学到了物欲两忘,也学到了永不低头。即便没有了鹤山庇佑,即便没有了师父的心疼,她仍要好好活下去,要安命陪她一起活下去。

师父瞥见她时,肥大的身子上伏着一个病笃的男人,绯色衫子感化了大片大片的鲜血,那裙子也因染上血而生出了几块墨色。

她茫然昂首,不知所措地看着从他手中四角宫灯上垂下的杏黄流苏,被轻风吹着,悠悠地摇摆。

她仓猝再转头找安命,惊奇地发明身边甚么都没有,她又颤抖着抬起手腕,皓腕如雪,没有涓滴血迹,更没有方才割开的伤口。

就在那天早晨,安命饮尽最后一滴血,呼出腥腻的气味。

不问畴昔,这是道观的端方。

有一天,她从漫天星光中走来,斜坐在一匹白顿时,乌黑帷帽一起一伏,垂下几条蓝色流苏。

楚谨一微怔间俄然感受天旋地转,右手一阵剧痛,贰内心一下子明白过来,安命用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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