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节游吟诗人是吹牛大王[第1页/共3页]

“哥哥当然屠过龙并且还不止一只呢。”这回说话的是小米莎儿,能够夸耀哥哥的战绩对她来讲确切是个值得高傲的事情。

游吟墨客在费伦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受人尊敬、爱好,哪怕是险恶的人也不会等闲的伤害他们,这并非是出于气力强弱。因为从古至今,不晓得有多少豪杰人物和巨大传说,都是靠着游吟墨客的那张嘴给吹出来的。v

不太小丫头的话却吓着了两个老农夫佳耦,老迪克结巴了一下问道:“威―威廉你真的屠过龙?”

“当然不是究竟上我是去躲藏丛林里猎鹿,你要晓得,夏季下雪今后,那些甘旨的鹿老是往丛林里躲藏,当时候我还在诺姆村当留守,有一天我正在丛林里追踪一头大角鹿,当我找到它时,却发明大角鹿已经被菲妮雅杀死,正架在火堆上烤。”

固然故事有点乱,不过老迪克很惊奇于小丫头的设想力,巨龙、霜巨人、兽人、精灵、风之马、狼人、雪猿、部族战役,这些元素随便拿出一样来就足以让浅显孩子回想好几天,而面前的小丫头竟然能把它们组分解一个似是而非的冒险故事,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古迹”。

不过老迪克佳耦仍然很给面子的不时收回几声赞叹,乐的小丫头讲的更努力了,一些不该说的奥妙也垂垂从这个小话唠的嘴里蹦了出来,不过却没有人把它当真,除了阿谁最小的孩子。

不过在经历了这麽多事情以后,威廉终究了解了“吹牛”的含义,这并不是甚么“打肿脸充瘦子”,往小了说是一种有效的文娱行动,也有点像宿世的“明星炒作”;往大了说这是一种技艺和文明传统。一个会吹牛的佣兵老是比诚恳的佣兵混得津润的多,一段惹人入胜的冒险经历,就有能够博得一顿免费的晚餐,或者一名“夜莺”的不眠之吻(你往坏处想就对了)。

吹牛(游吟墨客)也分拨别,如普通的草根派、正统的学院派(专门培养游吟墨客的黉舍)、精灵的婉约派,另有一些其他的小家数,一样应和的体例也有起哄型、激将型、高雅型、猎奇型等等。

嘴里塞着食品的老迪克含混不清的向威廉先容道:“他们是我最小的孙子和孙女,大的已经跟着他们的父母去了农田里。一群奸刁的‘匹克精’(描述词),如果不看着他们,这些小好人会把整座屋子都给拆喽”

见威廉不肯说,老迪克觉得威廉还没有想好说辞,便把目标转向了菲妮雅几个,问道:“威廉先生屠龙的时候想必几位都曾参与过,你们有谁能说说麽?”他的目光看向了亚苏娜,因为几小我中也就她看起来年长慎重些,想必吹牛的经历也比较丰富点。

“你们是如何相遇的?你专门去讨伐女巨人菲妮雅的吗?”

吹本身、吹别人,如果你的吹牛程度已经达到必然的水准,那麽恭喜你,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准游吟墨客,如果再能媚谄一下某个神明,学那么一两手小戏法...

老农夫带着点赞叹的笑道:“小米莎儿,可真是个聪明的孩子,等你长大了必然会是一个超卓的游吟墨客。”

威廉非常装逼文雅的将本身盘子里的熏肉切成碎块,渐渐送入口中嚼碎咽下,随后喝了一口苦茉茶(一种近似于地球茶树的植物,不过煮泡的是树皮),方才淡然道:“你是说菲妮雅?唔,她但是一名好女人,曾经在北方的躲藏丛林一带流浪。那边是一个怪物横行的原始丛林,菲妮雅一小我在那边糊口了好几年,直到赶上我。”

黑麦做得面包有些粗糙,看起来是面粉没有去麦麸,担忧两个小丫头能够吃不惯,便用割肉用的小刀将其切成薄薄的片状,遵循宿世的快餐三明治的做法,夹上些薄熏肉片和卷心菜沙拉,这类甚是别致的吃法不但吸引了两个小丫头,连老迪克佳耦也大感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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