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第1页/共2页]

这一刹时,全部都会完整沸腾!

“小桥流水人家。”

哈哈哈...

岳风也懒得说话,瞥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羊毫,岳风直接走畴昔,将羊毫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哗!”

“芙蓉城的大文豪吴志!他是真的有才调!”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闻声人群中,也不晓得谁来了一句。

足足过了几分钟,终究,一个穿戴长袍马褂的中年男人,缓缓走到台上。

世人的目光,跟着岳风的笔挪动!终究,岳风将整首诗,都写在了石碑上。

固然几年不写字了。

“断肠人在天涯!”

牡丹的目光,环顾全场:“现在已经是暮秋了,此次诗词大会,大师就以‘秋’为题。谁作的诗最好,谁就能夺冠。”

与此同时,四周也是轰笑一片。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等候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他仿佛走了..”

这中年男人,带着金丝眼镜,一看就是有些文采。

“费事让一下,让一下。”牡丹神采羞红,穿过人群,满城寻觅岳风。

大师内心都猎奇,想听听他能写出甚么诗。

“这不是吴志吗?”

霎那间,统统人的目光,都充满惊奇,堆积在这瘦子的身上!

这小子要写诗?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尝尝吧。”

题目方才说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统统人几次默念,不竭的回味这首诗,一个个说不出的沉醉!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岳风暴露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就见岳风字体超脱,极具抚玩性,就算是书法大师脱手,也不过如此。

台上的牡丹,娇躯一颤,红唇微微伸开,将岳风这首诗读了出来。

落日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岳风手持羊毫,大手一挥,羊毫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话音落下,只瞥见两个壮汉,冲到了擂台上,一脚就踹在这瘦子身上,将他踹了下去。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拆台,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伴跟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本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呼,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平,能压过我这首诗?”

岳风在上学期间,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传授书法。

台上的牡丹,也是抿嘴一笑,冲着那瘦子说道:“这位公子,费事你先去醒醒酒吧。”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示你,如果你是来拆台的,结果很严峻。”

“秋来风雪声,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哎呦,乐死我了,这甚么破诗,哈哈。”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拆台?

擂台上的牡丹,高低打量着吴志,轻声道:“这位先生,请作诗。”

“刚才阿谁岳风,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不为过啊!”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抉剔!谁也不想下台自取其辱。

话音落下,只见一其中年瘦子子,渐渐走出人群,爬到擂台上。

岳风走后,在场十几万人的目光,都一眨不眨的看着石碑!

听着世人讽刺岳风,小夕忍不住顿脚,转头喊道:“你们不准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调,他写的诗,你们都不必然比得上...”

这一下,没有人敢冒然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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