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临天之焰[第1页/共10页]

一对苦楚的童年玩伴,平生皇族酸楚的寥寂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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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晟目光缩起,如淬了毒的箭。

多年后她做了他的贵妃,坐在金宫玉阙中吃着点心想她的阿六哥哥,摄政王说了,做贵妃就还她阿六哥哥,杀掉皇后便能够和阿六哥哥在一起。

唐怡光天然早已蜷伏在孟扶摇脚下——宗越既然已经帮她处理了匕首之险,唐怡光天然是分分钟就处理的事。

轩辕昭宁十二年腊月二十九,摄政王急发手令,变更京营雄师,弹压反叛的西平郡王,并变更都城都卫,洗濯反对阵营。

“轰!”

他策动了他的守势。

“还是的水涌山叠,还是的水涌山叠。好一个幼年的儿郎恁在那边也?不觉的灰飞烟灭!这鏖兵的江水犹然热,好教俺心惨切!这也不是江水……二十年流不尽的豪杰血!”

唐怡光看着花花绿绿的轩辕旻,俄然从脸上抹了一把,沾了一手的泪水去擦轩辕旻的脸,轩辕旻不动,眼底水光盈盈,任那孩子用沾满点心碎屑的手拭去他的伶人妆容。

“嗯,”轩辕旻取出他香气四溢的锦帕,细心擦她的又是泪又是汗的脸,柔声道:“今后要骑马,阿六哥哥陪你骑,你再不会跌下来了。”

阿谁……阿六哥哥是谁?不会是宗越吧?不会一个假的被掳的宗越,害了轩辕韵也害了唐怡光吧?孟扶摇猜疑的看着宗越,宗越当即道:“你看我干吗?我能够和这小痴人有干系吗?”

唐怡光扑了畴昔。

新君继位前,曾试图将轩辕和大瀚连接处的六百里地封给孟扶摇,被孟扶摇回绝,她道:“放心,大瀚孟王的兔子不会再跑到你家去了。”

黑暗中冰肌玉骨一身素净的伶人天子,渐渐浮出身形。

轩辕晟竖起手臂——他要用他临天楼里设备丰富的兵器,杀掉这些不自量力的蝼蚁。

爹,我错了。

都城都卫们最后都是被一串串串成蚂蚱型死的。

轩辕旻抱起阿谁系着他脖子不放手的多啦A梦,慢悠悠晃着她,道:“也没甚么啦……我终究要的,只是自在罢了……”

孟扶摇喷一声笑出来,笑完却揉揉鼻子,转过身去。

哪怕你给我,最简朴的回绝。

“我也想不通,你是甚么时候发明的?”宗越不答反问。

孟扶摇沉默下去。

没有人情愿用血肉生生的去抵挡妖怪般的战役利器,都城都卫在火伴顷刻间被杀过百以后,发一声喊齐齐逃脱,与此同时,到处都有惊呼惨叫之声,从分离的各家大臣府邸里黑蚂蚁般的散出都城都卫们,慌乱的流向各处街道,任凭长官连连呼喝也没法停止乱象,而在他们仓促奔逃的背后,另有胡子发白的老臣们,气喘吁吁的撵上来,用拐杖狠狠的戳他们屁股:“不当人子!咄!”

皇后很好,但是没有甚么比阿六哥哥更首要。

他在府门前驻马,抬头,正正迎上轩辕晟落下的目光。

宗越淡淡的笑着,火线血火无穷,他白衣一尘不染。

千里马场,广宽草原,浸淫多年的影象里的花香。十二年前草原上的孩子,终将含笑超越这暗中宫墙,一步步走向梦中的故里。

孟扶摇沉默,心想你现在是被我两人控死,但是如果到最后这个皇位宗越不做给你做,凭你丫忍了多年一朝得权的发作劲,保不准就又是一个轩辕晟。

他神情古怪的看着孟扶摇,又看看还在嚎啕的唐怡光,眼神变幻乌光流转,那眼神里记念、欣然、悲惨、无法……满满都是欲待出口却早已风俗沉默或粉饰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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