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倒是找过沈大老爷了,不过沈大老爷比沈大夫人还要油盐不进。不管是甚么事,沈大老爷只说一句话:“如果直接求太子殿下,倒还来的快些。”

兰池撩起车窗外的软帘,瞥见那妇人哭哭啼啼地追了过来,心下只感觉“春喜”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只可惜,她始终想不起来在那边闻声过这个名字。

“等等――”

这天底下,也只要那位美意朱紫情愿伸手助她伸冤了。

春喜出不了安国公府,偶尔会托要好的丫环给洪月娘递个口信,再包上一点碎银。可阿谁叫做秋月的丫环,已经数月未曾来过了。展转探听,洪月娘才晓得秋月被二房的夫人发卖去了乡间。

洪月娘不晓得朱砂墨多少钱,她猜,或许她要服侍店主一整年,才气买得起这甚么朱砂墨。她只晓得,本身的春喜死得冤枉。

只是,下人去了一个多时候,返来时却一无所获。

洪月娘薄命了一辈子,老迈年纪才嫁了个死了前头老婆的卖酒翁。她肚子不争气,只能生出女儿来;因着这事,她没少挨婆家白眼。那又如何呢?春喜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细心拉扯大的亲生女儿。

那男装女子提着盏灯,气喘吁吁。或许是跑的太累,她竟然干呕了起来,一边呕,一边道:“你等等!呕……我是,我是沈家人!你女儿受了甚么委曲?你奉告我便是!”

***

春喜之死,就像是一把藏在枕下的刀,随时会赐与沈家一记重击。能早一刻处理,便得早一刻处理。先前她被陆兆业的婚事拖着,分不入迷去;现在既空出了手,那就得干些事了。

她一落地,几乎和路上一个男人撞了个满怀。

肖氏白华侈了一番唾沫,甚么事都没说成,只能忿忿拜别。因为不欢畅,傍晚她带着二房人归去时,还不肯与大房并道,像是要避倒霉普通,抢前一步走了。

六合不该,那就只得吊死在这天子道的牌坊上。明朝天亮,胸前这副血冤书,也能轰动前头宫城里的陛下了吧?

待兰池回了安国公府,拆了簪钗要寝息时,方才惊忆起她在那边听过这个名字。

说来讲去,还是沈庭康检校太中大夫的那事儿。

就在此时,她身侧响起一道锋利喊声。

沈兰池有些累,上了车便半寐半醒、昏昏沉沉。

“大哥最重爱嫂子,只要嫂子肯说话,那便没甚么不好办的。今后桐映做了太子妃,如果嫂子有甚么要帮手的,知会一声,玉珠也会照做。”肖氏浑然未察沈大夫人的不耐,兀自滚滚不断,竟又说出了更夸大的话来,“对了,我娘家那几个亲戚呀,也想混个小官儿铛铛。这事一点都不费事,大哥弹个手指便成了……”

这春喜乃是二房少爷沈庭竹身边的丫环,入安国公府时签的是活契,本来过个五年便能出府去了;可春喜却没能归去――她被沈庭竹鞭挞致伤,没等熬到夏季,人便去了。

这肖氏真是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竟还提出了如许过分的事儿来!

此世,她毫不肯看到大房再被二房无辜缠累。

春喜能与安国公府签了活契,那是多大的福分呀!安国公府一个月的月银,便比伉俪两加起来赚的还要多。过个五年三年,那安国公府的夫人发了善心,便会让春喜回家来。命好的,也许还能配个总管小厮。

顿了顿,她道:“本蜜斯亲身去!”

凭着宿世的影象,沈兰池模糊记得春喜一家住在城南那头的青石牙子边。事不宜迟,她当即派下人出门挨家挨户地寻觅那春喜的亲娘。

公然,还是得如那位朱紫说的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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