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亮出我们的旗帜[第1页/共3页]

归正大多数的人都把邪术师们叫做“缔造古迹的人”。

维尔斯把双手举向头顶,构成一个火焰的形状,弯下腰对佣兵们行了一个邪术师的礼节。

维尔斯松了一口气,他赌赢了,看来辛普森公然不是一个见财起意的人。

武者都喜好兵器,辛普森天然不能例外,以他的目光来看,这剑身的色彩较着是掺杂了大量的玄铁,玄铁但是好东西,浅显钢铁加上一点立成神兵!比玄铁更加可贵的是上面的银色斑纹,这是用秘银雕刻的邪术阵,上面的风系邪术能够让出剑更迅捷,武者的行动也能够更快。

随即维尔斯又看到了这小我的脖子上一道伤疤。伤疤很可骇,竖着的十几道伤**错,能够想像当年的伤口如何惊人,这不是利器的伤,仿佛是野兽的利爪抓伤的。“看来这小我是拿命换来的!”维尔斯对这小我有点佩服了,一个贵族担当人能够放弃美人珠玉的糊口与佣兵为伍,这本身就非常可贵,更可贵的是他真的能够和佣兵们打成一片。

“嘶!”维尔斯心中的骇怪不小,这小我本来是贵族,贵族与布衣出身的佣兵们本来就不是一起。这小我竟然能够和佣兵们打成一片,并且他的职位还不低。这小我很有几分离腕啊!

佣兵通报首级的时候,神态非常恭谨,看来这个首级的声望很高,他边说话还边向维尔斯望了几眼,首级听完后向维尔斯望了一眼,点了点头。

“火伴们,亮出我们佣兵团的旗号!”辛普森的声音宏亮,带着几分镇静的呼啸!

辛普森的眼睛瞪圆了,这把剑的做工非常的邃密,必定出自高超的匠人之手。剑刃非常的广大、厚重,令辛普森惊奇的不是这把剑的做工,而它的材质。剑身呈玄色,上面雕镂着一些紧密的斑纹,斑纹的款式古朴而奥妙,一枚风青钻石镶嵌在剑刃上。

“抱愧,喝了你的酒,但是我不想给你钱,因为我感觉给你钱是一种欺侮。酒是佣兵们的生命,我明白的。我晓得我车厢里的红酒淡得出鸟儿,你必定也不会喜好,如许吧!我送你一样东西。”

“头儿,我们接了这个任务,你恰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这把剑就给你了吧!”

维尔斯假装没有瞥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究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利落神采。

这首级眯了眯眼睛,眼中的神采蓦地亮了起来,对方穿着讲究,较着是一个贵族,但是他的态度可没有贵族那么趾高气扬的感受。至于他说甚么本来不是贵族,这个首级直接当他胡说八道了。贵族都是世袭的,只要少量的低等贵族是仰仗军功策封的。这个家伙带的侍卫固然武技看不出来,但是兵器马匹都是上等,只怕是高档贵族,如许的贵族凡是都是世袭的。

对贵族身份的讨厌让他丢弃了统统,款项、职位、美女,他决然决然的插手了佣兵团,这个维尔斯倒很合他的胃口。

维尔斯叹了口气,他就挨着这个首级坐了下去,“不瞒你说,我本来不是一个贵族,在那些侍卫中待着有些憋气,以是来跟你说说话。”

“实在我来到这里只是想和你们说这些话,我晓得你们讨厌贵族的虚假,说实话,我也讨厌!不过我是一宝贵族,该死的贵族,固然我很讨厌这个身份,但是我甩不掉他,你明白吗?”

得知这个贵族是个邪术师,辛普森的态度好了些,“哦!请宽恕我的失礼,没想到您竟然是一名高贵的邪术师!”辛普森冲动之下,本来的贵族调子又出来了。

说到讨厌贵族,他的眼神射出的讨厌的感受让辛普森感到他的话是真的!这让辛普森顿时有了一种知己的感受,辛普森本来就是一句身份不低的贵族,并且是世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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