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很久,他收回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呼。
“逃啊!”冷兵器战役当中,马队的威慑力如此之大。若非常常耐久练习的老卒,碰到这类个人式的冲锋,就只要昂首待死一条路可走。
“不!”他红着眼凄厉地大呼一声:“马队队,随我反击,击溃这群长矛手!”
督战队固然死力弹压,一口气杀了二十来人,可还是还是止不住如同雪崩一样退下来的兵士,一个个被冲得东倒西歪。
也没想到,本身的军队会如此不堪,弓手只射了一轮箭就被吓溃了。火器营也一样丢人,还将自家大阵冲一团混乱。
难不成我刘春就这么认输。
不管你技艺高强或者寒微,不管是年青少壮还是老弱病残;不管你木呆呆地站在那边,还是缓慢地伸出兵器格挡、抵挡,那些斜斜刺来的长矛都会刹时刺入你的肋下,然后瞬时一搅,收割你的性命------这就是宁乡军长矛方阵的邪术吗?
大地在颤抖,已经被千军万马踩得稀少的禾苗狠恶扭捏。
刘春大吼:“大师听着,对着仇敌的中军大旗杀畴昔,我们另有机遇。只要杀了孙元,这一仗就胜了,我们还没有输!”
实际上,即便到了现在,山东军丧失也不大,也就倒下了一百多人,在六万多总兵力中连零头都算不上。但是,军心以散,士气已堕,兵士们还能再战吗?
上千火器营的兵士同时丢掉手中的兵器朝后涌来,刹时将山东军的前军大阵撞得一片混乱。
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孙元的总军大旌旗已经呈现在山东军大阵的东面侧翼。那面庞大的黑旗上,金绣的三脚乌正在肆无顾忌地飘荡。
这个时候,刘春才深切体味到当年九边明军面队着凶暴建奴时的景象。
实在,父亲兵戈也是不可动的,换他,现在只怕已经逃远了。
“长枪----左---刺!”
雪亮的枪枪尖整齐刺来,只听得刷一声,然后同时一旋,收枪。
两边的马队都在高速打击,四下都是战马的长嘶,兵器割进铠甲的锐响,另有就是人体落地的蓬蓬声。
刘春憋着一口气砍倒十几个仇敌,斧子上已经粘满了热热黏稠的人血,滑溜得快握不住了。
“刺!”
“刺!”
可就在本日,说不定他们全数都要丢到这里了。
宁乡军固然剽悍,可也害怕他的英勇,部下也踌躇了。
转头一看,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本身身后那三百多马队已经被人冲得七零八落,散到疆场的各个角落,正被人不竭用马刀残暴毁灭。
即便是割稻子也没有这么轻松,简朴。
昂首看去,却看不到宁乡军马队的战马,而是一团接一团腾起的黑云。那是马蹄卷起的泥水,那三千马队就仿佛立在乌云之上。
空中上就躺下一线将死未死的兵士,还是连天惨号。
他手中的兵器之前也没见过,像是一把黑黝黝的长枪,只不过枪尖倒是一把长长的两面开刃的短剑。如果没猜错,应当是已经好几百年没在疆场上呈现过的马槊。
带着腥味的氛围入肺,几近让他醉倒。
再看看本身身边,只剩五十来人。他们一个个都是士气降落,很多人身上的铠甲已经被仇敌用马刀割出可怖的口儿,耷拉下来。
“少将军,少将军,不能反击,快快清算军队。”刘孔和一张脸惨白如纸:“孙元的马队军到了……啊……”
那敌将身材高大均匀,国字脸,五官端方,看他身上的铠甲也是非常富丽。同浅显宁乡马队只穿了一间短胸甲分歧,他的铠甲很长,恰是建奴巴喇牙兵的白甲,明显是军中首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