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家,这一摊血,早已干枯得发黑,想必是徐高宁昨晚就走了。顺着血迹走了十几米,公然是不出我所料,有人把徐高宁给救了去!

“殷雄,这里本来就叫做天国岛啊。”丽莎笑道。

我摇了点头,是我记错了,我觉得两大部落开战,是为了掠取食品,本来不是的,他们只是为了争夺地盘,另有就是耗损这荒岛上,越来越多的幸存者,以此来保持均衡,这才是他们的初志。

我竭尽尽力地奔驰着,耳边呼呼的风声,和面前不竭发展的风景,让我也更加焦灼起来。或许我现在是非常的神经质,可我甘愿是本身想多了!

这只是思疑,我还没有确实的证据,但是这个救了徐高宁的人,必然不是我的朋友!

想到这里,我整颗心都提了起来,何彬他竟然救了徐高宁?

不成否定的是,我在我背脊上的那甚么印记的影响下,我的体能方面有了不成思议的进步,但是我仍旧感觉跑得慢了,天晓得何彬分开了多久,他又会不会到那边去!

但是就是这一刹时,我感觉后脑有种被针扎似的错觉,惊诧转头一看,却甚么人都没有。但是我被这高兴冲淡了的不安,在这时又开端浓烈了起来。

“看甚么看,没看过?”我假装活力,粉饰心中的难堪,厥后我大手一挥:“都回西海岸去吧,你们先走!”

我就这么一向追到了死火山脚下,四十多千米的路程,这小我一向在奔驰,没有停下过,直至跑到了空中满是火山岩构成的空中上,我才完整落空了他的踪迹。

直至我听到了几下“咕噜”声,才双唇分开。

十几分钟今后,我来到了昨晚阉了徐高宁的位置,为了制止不粉碎现场,我没有乱跑,而是蹲下身子,细细地察看起这片空位。

因为我站了这么一会儿,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这股腥味并不新奇,反而像是正在晾晒的鱼干。

丽莎也看出了我的心中所想,她挑了一只比较大一点的瘤,摘了下来,然后用手扒开了外皮,就暴露了内里的白肉。临时,这玩意能吃的话,我先了解为肉。

不知为甚么,我总感受心神不宁,自从徐高宁被救走了今后。

我忙不迭地点着头。

不得不说他们的收成还是蛮大,很多不知种类的大鱼,竟然都弄上来了,我实在是设想不出,为甚么就一个浅湾,会有那么大的鱼在游弋,不是都说大鱼都在深海上面的吗?这太分歧常理。

这个处所,呈现如此奇特的色彩,实在是惹人眼球,我心中一动,跑畴昔看了看,又用手沾了一点在两指间搓了搓,下认识地就昂首看向了死火山口的顶端。

莫非徐高宁,被弄上死火山口上面了?一下子,我就遐想到了很多。

食品,这两个字,一向是压在我肩膀上的重担,眼下西海岸的人数,已经增至了两百,谁也不晓得,下一批幸存者在甚么时候来,又会来多少。

我大吃一惊,就再也顾不上徐高宁的事,而是顿时掉头回身,发足疾走了起来。

当我猖獗地冲出了丛林边沿,看到了那好几十条人影时,我快速就重重地松了一口气,他们人在,也意味着丽莎也在。

在一个月之前,我就对藤蔓长着的疙瘩儿有些不满,因为这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像树木的树瘤罢了,反而我要用到藤蔓的时候,这些瘤还得让我用匕首给削下来,极其不便利。但是现在遵循丽莎的话去了解,这些藤蔓的瘤不是瘤,是果实?

空中上只要一双足迹,那也就是说,徐高宁是让人背着走的。

我震惊地看着丽莎,又转移视野看着这藤蔓上密密麻麻的疙瘩。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