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维斯道:“没头没脑的认甚么?”

公然,只听谭大爷道:“既是台湾府有贾赦下头的人胡作非为,若贾琏大人来索要此人,我们也不便不给的。”

董明一怔:“李先生?”

林黛玉笑道:“世态万千,若只凭猜想何其艰巨。曾听人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董大人既猜不出原委,不如同我们一道去台湾府,多与贾将军相处些日子,保不齐能猜出来?”

“李崎之。”

贾林二人站起来行礼,又命店家上了茶,林黛玉乃含笑道:“董大人上回说狐疑我们贾将军是刺客,可寻着证据了没?”

董明点头道:“一个马脚足矣,小吏心知是将军所为。只是实在对将军知之甚少、猜不出原委;并寻不着证据罢了。”乃拱手道,“反正没有证据,将军就对小吏实说了罢。”

黛玉点头道:“董大人这性子做不得尚书,放心当个技术职员便好。”

黛玉又瞟了他一眼:“如何夜行衣用丝绸的?将军好生富庶。”

贾维斯啼笑皆非:“只怕董大人曲解了。末将离家多年,难见父母姊妹,惯于虎帐来往。军中男人能沾到胭脂的,唯有已立室的。”

董明苦笑道:“未曾。贾将军做事洁净。”

黛玉道:“已成了七分。做他这一行的,最憋屈之事莫过于清楚查出了凶手,却因那人身份不俗、无可何如。他留在漳州迟早是其他官吏的眼中钉肉中刺,何必来;不如到我们岛上去,恰好管管娘舅下头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反正有琏二哥撑腰,怕甚么。”

董明乃作了个揖:“获咎了。贾将军只露了两个马脚。其一,刺客在谭府的树枝子上留了一根黑丝,那黑丝浸过香料。绿林男人的衣裳谁浸香料的?要么是怪人,要么便是为了防着有犬循迹。小吏之犬追到那裁缝家便寻不着刺客踪迹,偏堂前灰盆中有丝绸之灰,想必是将夜行衣烧了。如果爱熏香的怪人,不必烧之。必定是为了防着小吏之犬。”

“还是嫡长那一房的,且乃李家最拔尖的后辈,在京中名声很不小。他不去晋国帮着做事、跑来福建何为?若说晋王想谋福建,如何不派他去巡抚黄大人身边、却在漳州?”贾维斯淡然一笑,“先不说末将与谭大人无冤无仇、何必杀他;纵想杀,入城当日便杀了,还可大振军威、并替漳州百姓出气。只是末将眼中还瞧他不上,李崎之比他分量足些。”

黛玉忙说:“这个天然。”

林黛玉又道:“对了,董大人若肯来台湾府,另有一个好处。没有甚么人是动不得的。你查案子,即使查到贾赦头上去也无碍。”

黛玉道:“董大人有几样好处。其一,心细;其二,求证;其三,胆小。做董大人这一行的,敢狐疑一个看似全然不成能犯案之人并摸索之,极是可贵。但是董大人身为小吏,少知天下事,眼界束缚了董大人之技艺,实在可惜。倘若董大人之知闻能愈发博识些,此案约莫不会查错了。”

一时他返来,笑问:“智囊看,此事可成么?”

董明道:“小吏说刺客必是男人、且与将军身形类似。将军立时道,只怕已娶了媳妇。胭脂一物、女子皆用,将军之母亲、姐妹并贵军那位林智囊约莫都有的。贾将军是个全面人。平常全面人传闻‘胭脂’,约莫会想着那刺客或家中有女眷、或外头有相好,怎会想到刺客已娶了媳妇?除非将军心有顾忌想抛清本身――贾将军尚未结婚吧。”

一时回到营帐,黛玉问道:“你如何晓得有人在偷听?别是我们演戏给神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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