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脑筋转了一圈,实在想不起我有甚么从戎的朋友,以是捉摸不透此人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夜叉气得虎躯颤栗,但又不敢冒然冲畴昔,他不是傻子,他还是有些顾忌迷彩衣手里的枪。

如果不是迷彩衣的呈现,明天我和张梦瑶必定被夜叉他们拿下了,虎头令也会被夜叉抢走,夜叉的任务也就完美完成了。

我心中迷惑,听迷彩衣一口一个老板,不由得对他口中的老板产生了激烈猎奇,忍不住向他扣问道:“兄台,叨教你的老板是谁?他熟谙我吗?”

夜叉瞪红了眼睛,有些急了,踏前一步道:“不能走!”

别看夜叉高高壮壮的,实在一点也不傻,脑筋夺目着呢,他这一句简朴的问话,便已经向迷彩衣通报出了一个首要信息:这是排教本身的事情,你一个外人想要插手之前,先得衡量衡量排教的权势,如果获咎了排教,结果本身考虑。

迷彩衣冷哼一声,冒出一句话把夜叉磕得够呛,迷彩衣说:“排教?没传闻过!我只信赖手里这把枪!”

夜叉打了个冷颤,脸上的神采就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

迷彩衣的答复还是冷酷:“不消晓得我的身份,老板让我救谁我就救谁,老板让我杀谁我就杀谁。你若要感激,就感激老板去吧!”

“你……你到底想如何样?”夜叉有些无法了,他不晓得这个刻毒的枪手到底要做甚么。

“真是个怪人!”张梦瑶忍不住嘟囔道。

枪手一袭迷彩夜行装,脸上还戴着面具,身板略瘦,但满是健壮的肌肉,脚踩高帮军靴,很有甲士的飒爽英姿。

迷彩衣不再多说甚么,冲我和张梦瑶勾了勾手指,带着我们走出院门。

第173章 迷彩衣

直到走出院门,迷彩衣这才收起手枪。

迷彩衣是个百步穿杨的神弓手,百米开外都能指哪打哪,更别说这么近的间隔,要想取夜叉人头,那可真是如探囊取物。

迷彩衣应当是来救我的,就算他有其他目标,我们此时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起码现在能够脱身,那就是最好的,至于今后另有甚么事情,今后再说。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夜叉必定把迷彩衣碎尸万段了。

夜叉刚一动,迷彩衣便举起枪,枪声响了,一颗枪弹打在夜叉脚下的空中上,火星飞溅起来,让夜叉硬生生刹住脚步。

嗖!

我转头看了夜叉一眼,但见夜叉站在院子中心,如同木头桩子一样,一动也不敢动。

迷彩衣的声音很冷,冷到骨子内里,那是一种看破了存亡的声音,这类甚么都不怕的人呢,才是最可骇的。

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不晓得他是谁,但直觉奉告我,此人必定当过兵。

阿谁枪手像是为了回应夜叉,还真的从墙头跳下来,现身而出。

但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眼看就要完成任务了,竟然冒出一个奥秘枪手抢走了我们,夜叉棋差一着,功亏一篑,心头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迷彩衣戴着面具,看不清他脸上的神采,只见他抬起左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很刻毒,像是在警告夜叉,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那就取你人头。

夜叉终究还是认栽了,他咬咬牙,只能在言语上挽回面子,他说:“兄弟,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必然还会再见面的!”

我们这一走,夜叉他们下次还想找到我们,又不知猴年马月去了,以是夜叉内心非常捉急,恨不得立即就把我们撕碎。

迷彩衣底子没有鸟夜叉,伸手指了指我,又指了指张梦瑶,我和张梦瑶都明白了迷彩衣的意义,他要我们跟着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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