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斯科特的分身[第1页/共2页]

间隔很远,方欢的古迹之瞳已经看到了踱步而来的帕兰多。

“嘿嘿嘿嘿,小奥佛,如果你现在情愿带着你的族人随我前去日耀城大闹一场,我不但会考虑饶你一命,或许还会考虑将这东西交给你哦。”

“你手中的东西,我想要..”

“嘶,50级的传说级领主怪!”

体系的提示看似对方欢非常无益,但他反而感觉,能让体系多次提示的伤害,能够比设想中还要可骇。

能被方欢看作大招的东西,固然短长,但每次利用都是伤筋动骨...

【警告:帕兰多已经到达,请做好筹办!】

说来也奇特,按理说奥佛一样也是一名领主――雷霆要塞的领主,但是他的血量就是普通的豪杰生长,能够他身上的设备为他供应了很多加成,才勉强30万罢了,进犯也倒是不低,比帕兰多还要高一点,最大进犯达到了5500点。

“还好只是一个镜像,进犯时只要面板进犯的80%,接受任何伤害时,还会遭到100%的分外伤害加成,算是个不错的好动静。”

奥佛踌躇了,看向帕兰多手中的赤色小瓶,而后又将目光瞥向方欢。

法师公然还是法师!

帕兰多的速率看似很慢,每迈出一步就像畴昔好久似得,但他真正的速率...

是真的很慢啊!

“帕兰多,我的族人,是不是你将他们变成现在这幅模样的?”

方欢叹口气,他终究晓得黑铁氏族为甚么如此判定的挑选叛逃,从帕兰多刚才的表示方欢已经能猜到,不管是雷霆氏族还是黑铁氏族,早就被恶魔们盯上了,能够在千年前,乃至更久之前,诡计就已经开端,现在只不过是收网的时候罢了。

奥佛的护甲也很高,作为力量型豪杰,护甲值高达185点,完整碾压了方欢和斯科特的兼顾。

“你不会连血虫都不晓得是甚么吧?那小我类呼唤师,莫非没有奉告你吗?”

“你身上的恶魔气味真的让人作呕。”

“找到了!”

方欢一闪身,将奥佛推到身前,“故乡伙,看你的了,你先对峙非常钟,下边交给我。”

“有这老货在,我干脆打帮助算了。”

“斯科特的镜像兼顾?本来他的真名叫斯科特。”

“杀掉你,自取便是!”

品级:50

这就是方欢藐视了奥佛和他体内的雷霆血脉了!

“吾与吾之族人,即便身故,魂归高山大地,也不会要求恶魔!”

这类BOSS较着不是交给一个或几个玩家措置的,遵循普通的流程,能走到这一步的话,起码也需求构造一个百人范围的大型团队,乃至还要呼唤出军团才有能够对于这类血量超越的怪物。

生命值: 42800000/42800000

“小奥佛,如果你乖乖的听我的话去精灵的地盘该多好,这么一来,我还会留下你的性命,趁便还能让你和你的族人成为我的奴婢,可惜,可惜...”

属性:智力

“高山之王经历上古之战,斩灭148位魔王魔神,经历太古一战,沐浴45位半神魔血,吾乃高山之王以后,只要让手中战锤痛饮恶魔之血,才不负高山之名!”

帕兰多有多强,方欢不晓得,但很快就会晓得了。

奥佛仅仅踌躇了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经做出了决定,“帕兰多,我和我的族人,乃是高山之王后嗣,我们体内的雷霆血脉虽已亏弱不堪,但我与族人仍以体内的鲜血和高山之王的光荣为光荣,恶魔的引诱,对我高山血脉而言,如同巨龙的粪池一样恶臭熏天!”

方欢晓得该认怂的时候就要认怂,本身的小身板敢出头,怕是要被斯科特直接秒杀,既然有奥佛这尊强力打手在,本身看环境是否出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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