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侯,看看我抓到了谁?这小崽子儿,但是秦宜禄那厮的亲儿子。有他在手,这小娘们还不是任由拿捏……嘿嘿嘿!”

转眼间,场上情势逆转。

如果被这一群牲口玷辱,我宁肯死,但现在朗儿在这一群乱贼手中,我究竟该如何是好?

还不等杜氏开口,四周的叛军,就已经开端起哄。

若彻夜未因遭遇叛军,而偶遇高义这般公理勇敢,鲜衣怒马的超脱少年郎。

披挂乌金战铠的高义,好似神兵天降,也无涓滴废话,直接便将手中天龙戟抛出。

青丝盘髻,束腰美妆。

看着府门外,那一道执戟纵马,萧洒归去的超脱身影,杜氏却不由得堕入深思。

叛军头子,搓了搓手,非常对劲的朝着杜氏,淫笑道:“夫人,你也不想秦将军绝后吧?”

三年前,因家中负债累累,她被狠心的父亲发卖给丧偶的秦宜禄,成为他的续弦。

即便是杜氏贞烈,当场挥剑自刎,他们还能趁着尸身另不足温,囫囵吞枣的狠狠品鉴一番。

面对一拥而上,肝火滔天的数十名叛军。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群烂兵痞,穷丘八,这辈子竟然有机遇能够咀嚼到,这般足以蚀骨销魂的人间极品。

但当众叛军,看清来者只要高义一人时,他们刹时就一扫心中惊骇,纷繁号令着要替大哥报仇雪耻,乱刃砍杀高义。

“待会儿,就奉求夫人了!请多关照!哈哈哈!”

言罢,高义看了一眼角落里,正瑟瑟颤栗的幼年秦朗,便转过视野,朝着惹人生怜的杜氏,迈步而去。

也不晓得他这一次,究竟又跑到那里厮混去了!

怎何如,却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深知孀妇门前,是非多的事理。

“军侯仁义,您先忙着,我们这就去列队。”

飞戟化为一道残影,挟着风雷之势,吼怒而过。

一众叛军还未反应过来,飞戟便已轰然插入叛军头子标躯体,穿胸而过,鲜血飞洒。

看着叛军头子胸口处,暴露着一个碗口大的洞穴。

只能倚靠在高义怀里,轻咬唇瓣,害羞带怯的感激道:“多谢高将军的拯救之恩,妾身铭感五内,今后必有重谢。”

顷刻间,有无数动机闪过她的脑海:

从始到终,高义都尽力表示的谦逊有礼,并未挟恩求报,或是借机占杜氏的便宜。

曾多少时,她也曾胡想过,将来本身的快意郎君,会是一名鲜衣怒马,超脱萧洒的幼年英豪。

毕竟本身一个荏弱女子,都已经被人凌辱到家里了,而秦宜禄身为本身名义上的夫君,却不见半点儿踪迹。

看着院落里,本来放肆放肆的一众叛军,已经化作一堆残肢断臂,倒在血泊里。

高义将手握在腰间佩剑之上,用一种非常轻视与怜悯的语气,嘲弄道:“戋戋鼠辈,安敢狂吠?杀尔等,污我剑耳!”

“毕竟我与秦将军,同在温侯麾下效力,乃是袍泽兄弟。岂能任人凌辱他的家眷?正所谓:兄弟妻不客……咳咳咳!”

因而,众叛军纷繁大表忠心。

又畴昔一个时候。

“好吧!看你这长季子还挺机警,竟然还晓得打蛇要打七寸,抓住孩子来威胁这大美人儿,待会儿你就排在我前面吧!”

院门却俄然被一脚踹开。

……

可即便如此,也会被嗜酒好赌的秦宜禄,无端进里手暴,轻则漫骂,重则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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