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难不成是纪仲他妈?”

狂歌:“你喜好就好。”

两小我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奇。

逆袭的毫无启事,让大师非常不测。

到了前三进级赛的赛场。

关于狂歌的那些软文上面大部分留言都是喊他加油,而不是喊她滚蛋。

七七小声嘟囔:“大妈的眼睛和纪仲好似还挺像的。”

上了车,还是七七又说:“梦梦姐,这要真是纪仲的亲妈,你说会不会是他们母子给你下的套啊?不会要碰瓷你吧?”

这个脑洞有点奥妙。

狂歌这一次没有跳舞唱歌。

因为纪仲和狂歌之间的冲突,本来很喜好纪仲的七七,现在把纪仲视为第一等恶人!

比起靠气力,仿佛靠背景更能稳铛铛的上位。

“不打搅你了,我走啦田螺,今后偶然候来我家玩啊。”

张了张口,两小我都说不出话。

二则,她念诗的时候,那种豪情和饱满的声音,那种欣然的顿挫顿挫,被她归纳的入木非常。

五强结束后,又要停止封闭式的练习。

她的字属于狂草,都雅说不上,但是真傲慢。

每一期的PK,无数人都在呼喊着,但愿狂歌这个不会跳舞,不会唱歌,连一点才艺都没有的家伙被刷下去。

坚硬的狂歌应当会带给大师更多的讨厌架空。

以是这个一无是处的女人,总算另有那么点可取之处。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来纪仲的演技只能算是遗传,不算甚么真本领。”

狂歌:“大妈长得富态,比纪仲要都雅。”

七七汗颜:“这个大妈该不会是纪仲的亲戚吧?”

因而毫无不测,狂歌进了前三。

不得不说,狂歌这一别出机杼还真媚谄了大众。

狂歌想了想大妈看本身的那狂热眼神,啧啧两声:“纪仲他妈可要比他的演技好多了。”

一则,她的剑舞很不错,非常之不错,穿的那么一身衣服特别出尘若仙。

但瞅着大妈很欢畅,狂歌只能陪笑。

龙飞凤舞的大黑字写在的红色的皮草上面,实在太夺目,也实在太高耸。

大妈上了中间的一辆车,车窗降下去,不断朝狂歌挥手:“偶然候去我家啊田螺。”

但是无数大师被看好的女孩都被刷下去了,只要狂歌还在坚硬。

心头忍不住地嘀咕着,本身亲爸此次找的职业粉丝,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但狂歌就喜好七七这性子。

并且这个亮点非常夺目。

狂歌身边的七七惊奇道:“那辆,那辆不是纪仲的保母车吗?”

瞧瞧这皮草这演技,一级棒。

啧啧,这小女人,护短护的天怒人怨。

但是没想到的是,在最新一期的调查中,狂歌的好感度几近是直线式的飙升。

狂歌一瞧车商标,还真是。

她穿了一身广袖细腰的长袍,在高台上一边舞剑,一边吟诵了一首《将进酒》。

狂歌这个自带女主光环的锦鲤固然让女生们刺眼,可剩下四个女生,一个个都非常想和狂歌组队。

这真是个令人堵塞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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