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脖子还在不竭的渗血,他却像是没有知觉普通,底子连处都懒得措置。

“你觉得我不敢?”

她这把胡蝶刀产自瑞士,刀锋锋利,削铁如泥,刀身小巧不过二十厘米,却杀伤力实足,是爷爷送给她的第一样兵器。

因而乎,初之心只能憋着那股猎奇,安循分分的坐在副驾驶。

盛起说着,将车子拐入一个阴暗通俗的巷子,路的两边是郁郁葱葱,像三角旗号一样矗立的柏树。

盛祁好端端的,干吗深更半夜带她来这类阴沉森的处所,她这石膏才拆呢,可不想再摔一次!

初之心盯着男人,一脸嫌弃的发起。

初之心收起胡蝶刀,试图翻开车门下车,却发明盛祁已经将车子反锁了。

因为有传言,胡蝶刀一旦见光,必须见血,不然就钝了。

“我说,你肯定不先擦擦你脖子上的血?”

“别急,顿时就到了。”

盛祁说完,手掌俄然覆挡住初之心拿刀的手,微微用力,他脖子立即破了一层皮,鲜血渗了出来。

“我说......你到底想带我去那里?!”

初之心却一点也不惊骇,因为凭她的技艺,即便现在腿伤初愈,对于十个像盛祁如许的绣花枕头也题目不大。

这盛祁倒也是个狠角色,不但没认怂,反倒暴露镇静的神采,眼神熠熠的盯着初之心:“那你就割破吧,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骚!”

这些年她一向随身照顾作为防身,普通环境下不会拿出来利用。

初之心从速罢手,吼怒道:“盛祁,你有病吧,想他杀别拉我啊,真是个疯批!”

“你当然敢......如果不敢,我帮你!”

盛祁勾着嘲笑,淡定的策动车子。

这片墓林,传闻是顶级阴宅,死人葬在这里,会无穷无尽的生旺后代,但是活人待在这里久了,就会撞见不好的东西,运气受损,非常邪门。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初之心态度强势的朝盛祁号令道:“我不喜好这里,我要你立即调头分开。”

眼看豪华跑车从川流不息的都会,垂垂驶入荒凉的郊区,四周越来越黑,连路灯也没有,氛围更加的诡异起来,的确就是滋长罪过的温床。

然后,她蓦地想起来,我靠,这不是之前她和盛霆烨双双掉下去的那片墓林吗?

初之心翻开车窗看向四周,更加感觉这地儿如何有点熟谙?

初之心有点不耐烦了,神采不是那么都雅。

“调头!”

盛祁却并不共同,俊美至极的脸庞勾起一抹嘲笑:“现在方向盘由我把握,如果我偏不调头呢?”

初之心美眸一冷,车内闪过一丝银冷的光,一把胡蝶刀结健结实的贴在盛祁的脖子上:“归正这里荒凉偏僻,鬼比人多,逼急了我就割破你的喉咙,当场埋了!”

“目标地还没到,你这么急着下车,我们跑了几十千米,不都功亏一篑了?”

盛祁疯批归疯批,倒是替胡蝶刀完成了这份礼数,那血也算没白流。

“时候不早了,如果你想戏弄我,那也达到目标了,恕我没兴趣再陪你演出。”

设想一下,半夜非常,一个男人,带着阴沉森的笑容,开着车在偏僻邪门的墓林里穿越,脖子不竭飙血,染得衬衣鲜红鲜红的......这画面,实在是太诡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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