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金丝袍[第2页/共2页]

“我自有主张,莫要争论!”掌柜严肃披发,立即震住了吴燕,她就不再多言,只是双眼痛恨的盯着贺兰。

林轩神采平平的点了下头,道:“没错,卖吗?”

林轩对掌柜为何会那么好态度并不太在乎,他比较在乎金丝袍,记得之前听人说,练武者难行动比较大,常常会弄破衣服,以是最合适穿坚固的金丝袍,并且金丝袍也有不小的防备才气。

只见他径直走畴昔,笑容可掬的对林轩说道:“这位高朋,叨教是你要咨询本店的金丝袍吗?”

吴燕则是悔怨得吐血,谁曾想到一个打扮如乞丐的臭小子,竟然那么富有,如果给她欢迎这个客人,两个月都不消做了。

“公子,那件衣服分歧适你,还是这一件比较好,不如——”

掌柜堆起笑容,道:“丽衣轩的出品,绝对是高质量,我们的总行就在大云国的东安城,童叟无欺,公子大能够放心。”

“既然公子看中了本店的金丝袍,那是我们的幸运,又怎会有不卖之说呢。”掌柜浅笑的回道。

贺兰没想到林轩会说出要买那一件衣服,现在倒是感觉林轩清楚脑筋有题目,再给他混闹下去,不得给吴燕更贱冷嘲热讽了。

林轩迷惑的问道:“为甚么?”

“掌柜,金丝袍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如何随便都能取下来给别人旁观呢?”吴燕不甘心,劝止掌柜。

店中的员工、客人都是面露惊奇,他们都觉得掌柜会指责贺兰,并且会不屑于接待林轩这个“乞丐”的,谁晓得掌柜的态度会产生一百八十度的窜改。

成果非常惊人,金丝袍竟然涓滴无损!

掌柜有点发怒,他的目光就望向贺兰,本想是怒斥她一番,却偶然中看到了站在贺兰身边的少年,眼眸中发作出一道精光!

对本身练武,以及保命有效的东西,林轩向来不会鄙吝。

林轩的话语再次令贺兰难堪,虽说金丝袍挂在丽衣轩好久,可也极少有人会看,根基就没有取下来过,主如果作为镇店之宝,如果她擅作主张,免不了会被老板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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