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地魔现,双目露凶光[第1页/共2页]

这类长着血瘤的野狗,因为长年吃死人肉,身上尸气重,牙齿带有尸毒,被它咬到的话就别想活了。它的特性是脑袋上长了一个血红的大瘤子,这瘤子比铁锤都硬。早些年因为前提所限,贫民的便宜薄棺,最好的不过是”三寸柏木板”,棺板被这类狗,用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继而拖出棺材来吃掉。

面前这地儿胡不归熟谙的很,恰是自个练胆的那处乱葬岗!

有道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虽说,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这会儿是真发了狠,动了火气,可眼下两人也明白,这个节骨眼上可不是打动,赌狠的时候。

等胡不归两人走出这“鬼打墙”的时候,两人再转头一看,顿时将两人惊出了一身的盗汗。先前我们说了,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走进这地的时候,入眼处是一条通往黄河岸边的通衢,而路的两边则是比人高的芦苇。而此时两人再看,却见那路也不是那路了,那芦苇也不是那芦苇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地的新旧坟头,另有那满眼望不到头的乱树荒草。

这条拖拽的陈迹直直往前,一向延长到了远处的一处新坟火线,才不见了踪迹。

“不会是碰到盗墓的了吧?”看着那水桶粗细的大洞穴,胡不归第一个动机就是碰到盗墓的了。

今儿个接连碰到诡异的事情,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能够说是憋屈非常,现在再听到那渗人的响声,内心竟然不如何惊骇了。当下两人一合计,便做了畴昔看看的筹算。

人家在暗,自个在明,就明天这事儿来讲,到处透着古怪,能将两人一步步的逼到这个份上,明显,对方是有所依仗的,最不济,对方也是摸清了胡不归两人的家底,这才脱手的。

这玩意儿实在是一种野狗,在茅山术中被称呼地魔。

循着那响声,胡不归和卫中舟两人一前一后就转到了坟后。只见这坟前无碑后知名,新土袒护,明显是一座无主新坟。而那坟丘左下方却被人掏了个水桶粗细的大洞穴,那嘭、嘭、嘭的怪声,恰是从那洞穴深处收回来的。

虽说,人各有志,但这盗墓的人不但盗窃财帛,另有些缺德阴损的人,会在盗墓的时候损毁墓主的尸身,让人身后也不得安生,如此说来确切是为人所不齿的活动。

胡不归检察四周,最后将目光逗留在了脚下的乱草当中,上面还带着一些玄色黏稠的液体,那味道闻起来竟然与先前恶心的泥丸有些类似。一想到这,胡不归的胃里竟然再次翻涌了起来。他赶快站了起来,从身上摸出了一张符文,一撕为二,塞进了自个的鼻子里,这才好受了很多。

本来早些年间的野狗和当代的野狗大不不异,有些野狗的种类在束缚前后社会稳定下来就逐步绝迹了。乱世当中性命如同草芥,因为死的人太多,暴尸于荒漠的景象到处都有,以是,诸如野狗,野猫,乌鸦等等吃死人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多了。

古往今来,有人灭亡,就有人盗墓,能够说这盗墓一行存在了几千年的汗青了。

这处乱草上面较着的有被踩过拖拽的陈迹,中间另有几个巨大的梅花印记。如许的梅花印记,普通来讲,只属于那些猫狗之类的植物统统。但胡不归实在是想不出来,在这张家集能有甚么样的猫狗,能将一个一百多斤死人拖走,并且还拖行了这么远的间隔。

此时,月冷星稀,阴风嗖嗖。

如何就没想起来是这个东西!

似是为了证明胡不归的猜想,就听那坟侧的洞穴里传出一阵巨响,紧接着一张满面流血、红毛丛生的大脸从洞穴里探了出来。那张脸的脑门上生了一个椭圆形的大肉瘤,吐着鲜红的舌头,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胡不归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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