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章 双城之战!(四十一)[第2页/共3页]

可这个时候一个长卷发的身影从囚车的一侧冲了过来,从背后偷袭了警察,草叉穿透警察的胸膛,警察直直地倒了下去,鲜血流了一地。

他确切通过掳掠和偷东西维生,偶尔也干些黑吃黑的活动,但全都是挑软柿子动手,这只是他保持根基糊口需求的手腕,而不是他的作品,以是底子没需求给本身加难度。

小丑能肯定另一个宇宙的本身是从这个方向分开的,他刚筹办在四周再找找足迹,就看到他的脚边有一滩非常较着的玻璃碎片。

他肯定蝙蝠侠不是瞥见了没在乎,而是他重新到尾都没有瞥见。

小丑不由得这么想,但是他又不是很能肯定这个蝙蝠侠见太小丑,并且就算他见过,莫非不该该更加气愤地冲上来吗?回身就走算如何回事?

小丑皱起了眉,他感觉这不是个偶合,但又不能肯定这是否是这个宇宙蝙蝠侠的特别之处,他还需求更多的证据。

方才让小丑感到迷惑的点另有两个,或者说是一个,那就是蝙蝠侠没有穿设备,以及他方才看到蝙蝠侠是从半空中落下来的。

莫非他发明本身了?

小丑非常清楚地记得,尸身的血液流到了泥土当中,导致本来枯燥的泥土变得潮湿了,鞋子一半踩在瓷砖上,一半踩在潮湿的泥土上,是以留下了半个足迹。

起首,这里是富人区,停在路边的车子最便宜的也要几万美圆,并且是通过正规渠道采办的新车,不是穷户窟那种到处可见的二手黑车。

虽说小丑几近不以侦察技能闻名,但是和蝙蝠侠斗智斗勇这么长时候,起码反窥伺技能与蝙蝠侠不相高低,只要他不想让蝙蝠侠找到,蝙蝠侠就很难找到他。

小丑得承认,他确切提早粉碎了犯法现场,从尸身上拿走了一根头发,这确切是他的不对,但毕竟他也有调查的需求,证据先到先得,情有可原。

你漫步就漫步,能不能漫步的全面一点?尸身四周也就四平方的空间,蝙蝠侠漫步了一分钟,满打满算漫步了两个半的平方。

小丑沉默无语。

凡是出于自我庇护的需求,蝙蝠侠也不会随便将本身的真脸孔透露给其别人,以是不穿设备、不戴面罩这事本身就是个疑点。

小丑被抓了。

众所周知,立体的东西老是更吸惹人的视野,可比平面上印着某个不起眼的图案要好找多了。

但是小丑非常重视,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一个本身的足迹,他穿的鞋底子就没有任何斑纹,走路的时候也没有踩过任何的泥土,并且特地脚掌不使力,以制止通过仪器检测到完整的脚部形状。

一辆囚车转了个弯驶入街道,车灯照亮了街道房屋的灌木,而灌木前面则站着一道暗沉沉的身影,手中拎着一把草叉。

蝙蝠侠高来高去不好追踪,可方才的阿谁案发明场已经给了小丑充足多的线索,他完整能够去追踪这个宇宙的小丑了。

小丑又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好的,从玻璃散落位置、空中水渍的潮湿程度来判定,车子走了大抵是有一个多小时了,他也不消去满大街的找小丑了,直接去警局找车吧。

因为你要对于的不但是有钱人本身,另有钱能为他们找来的极具专业素养的武装保安,社会精英状师,严于律己、极其公道的陪审团,乃至是天下闻名的精锐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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