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下)[第1页/共4页]

“孩子们不去黉舍,去黑帮里也能学一门技术,有点脑筋的,去餐馆打工和老板学做菜,或者去酒吧学调酒,最短长的要数能在赌场学技术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机警鬼。”

固然他已经把一本书那么厚的病人档案全都给背了下来,记着了他们统统人的名字房号和对应的病历档案,如果这是在浅显病院,一个练习大夫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完整充足了。

“我的外孙没有你那么荣幸,但也够了,总比我强的多,起码他是在一间不会漏风的屋子里出世的,另有他的妈妈经心照顾他,他的爸爸在内里赢利,我们过得还不错,对吧?”

十二家属之一的劳伦家属,看上了这位老爷子的暴脾气和他的好技艺,现在他是劳伦家属西区一家餐厅的老板。

那这座都会到底是如何变成明天这个古怪的模样的?

他的缔造者必然是个天赋,他以无序写次序,几近是平空缔造了一种新的都会运转形式。

“我的半子手底下有个叫甚么来着?……算了,我们都叫他“一只手”,他的左手在小时候被他吸毒吸到脑筋坏掉的父亲给砍掉了,不过他从小就跟着他们那一条街道的赌场老板干,专门卖力扔骰子,客岁竟然还买了一辆汽车,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布鲁斯说:“哥谭比冲要城要强?”

那他的目标是甚么?他有这个本领把财产链打算的如此完美,那干吗非要把这里打形成一座犯法之都?莫非干点别的就不可吗?

同时,布鲁斯发明,和他设想的分歧,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都会的财产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安康,非论是各层级财产体量的分派,还是所谓的财产堆积地分别,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都会做的都好。

这里的每小我,也和这座都会一样,一体双面,既是具有特别天赋的天赋,也是无与伦比的疯子。

“技艺矫捷的就去当窃匪,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风巡查,最不济的,也能和其别人学几手打斗的工夫,黑帮这么多,餐馆、酒吧、赌场、修车厂,要么需求员工,要么也需求保安,那里都能混口饭吃。”

还没等布鲁斯答复,来福枪就本身说:“我得先填饱肚子,赚更多的钱,过更好的糊口。”

天下首富这个身份给他供应了很多增益,普通不会有哪个黑帮成员感觉天下首富会特地来套他的话,是以,在布鲁斯表示出对黑帮的故事感兴趣的时候,黑帮老迈们也只是感觉这个还年青的大富豪,就和有钱人的公子哥一样,是安闲的糊口太久了,神驰黑帮片里那种刺激的糊口。

“上帝没让我出世在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我父亲打赌输掉了统统,我母亲跟别人跑了,我独一的财产就是一把不太灵光的老枪,那我想,我就这么干了,又能如何呢?”

布鲁斯在病院的看望过程中,熟谙了一个从冲要城来的白叟,人们管他叫“来福枪”。

天赋在左,疯子在右,而哥谭的每小我,都和这里的交通法则一样——

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原因,在这位白叟显得很有精力,不断的碎碎念一些他糊口的细节,这时候,布鲁斯的思路却飘到了很远。

“因而,我拿着一把枪,干起了杀手的买卖,这才让糊口有些转机了,我女儿出世时,我已经干的不错了,固然我没读过甚么书,可要我看,哥谭还要强上很多呢。”

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端思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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