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再见蜻蜓[第1页/共3页]

琴音乍停,上百名天骄转首望来,神采惊奇,一人怒道,“这是那边,怎能容得劫天盟的匪贼到来。”

突然,那兔子神采涨红,全部身材大了一号,像个毛茸茸的圆球,他卡住喉咙围着山谷上窜下跳,嘴中嘎嘎乱叫,差点没被撑炸。

即墨不语,这首曲子很熟谙,乃是《思未央》,但这首曲也只要蜻蜓能吹奏出此中味道。

三个小匪贼捧腹大笑,笑罢,肖屠飞正容道,“本日真是丧事连连,自大如叶家圣子,也不过同丧家之犬,我等便去幻城,好生庆贺一番。”

幻城,在逐鹿原如同冬眠的庞然大物,人丁浩繁,非常繁华,她的繁华,经历数万年的堆集,已然达到顶峰。

“你说错了,是用一颗悟道果、一朵碧玉青莲,换我半盏不老泉水。”即墨无所谓点头,道,“不过你既然不换,那便算了。”

即墨点头至礼,这婢女恰是蜻蜓身边那贴身女婢,他们曾多次见面。

邵甫黑先分开,前去刺探动静,半晌后返来道,“那蜻蜓在含香阁宴请诸大圣地传人,传闻连叶封神也去了。”

即墨点头,他有很多疑问,最大的疑问便是蜻蜓如何分开神州,不过这个迷惑只要见到蜻蜓后才气解开。

“仙子谈笑了,仙子茶艺,环球无双,我等能喝仙子亲手煮的茶,方是天大幸事。”一个圣子完整被蜻蜓迷住。

即墨大振,他感到这座城很不平凡,本来阵势并不是很特别,却被人强行点窜,直接将这里变成逐鹿原最大的灵地。

“太妙了。”肖屠飞鼓掌赞道,“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能得几次闻。”

“小子,给兔爷不老泉。”兔子鼓着两只大眼,精光灿灿。

“那我等也去,凭甚么各大圣地传人能去,我等便不能去。”肖屠飞握着拳道。

邵甫黑满头黑线道,“我等虽是劫天盟先人,但在幻城那种安好之地,岂会胡反叛为,各大圣地传人也不会对我等脱手。”

兔子顿时跳脚,叫道,“小子,你不要心太狠,用一颗悟道果换半碗不老泉水,兔爷亏到姥姥家了。”

“多谢公子赞成,我家仆人定会倍感幸运。”婢女很谦逊,随即转向即墨,道,“墨公子,我们又相见了。”

即墨无语,这兔子公然贼心不死,他的丹田有黑珠与红色碎片弹压,莫说是兔子,便是兔神通活过来,都一定能破开。

这兔子心太黑,口袋勒的忒紧,即墨本也筹算要分给他不老泉水,不过这兔子竟撞在枪口上,若不让他吐出些宝贝,实在对不起半盏不老泉水。

镇魔钟在幻城外停下,四人一兔步行进入幻城,幻城街道宽广泛博,楼阁矗立,各种叫卖声不断于耳。

“第三代天师曾经来过幻城,对幻城的地貌做出调剂。九座城池中,幻城当属第一,便是因第三代天师曾修改过幻城地貌。”肖屠飞感受着幻城的澎湃大气,油然赞叹。

即墨轻笑,道,“能够,你给我悟道果,再加上碧玉莲花,我给你半盏不老泉水,不然统统免谈。”

“小子你也忒狠了。”兔子脸顿时垮下来,不老泉的引诱太大,他毕竟抵当不住,遂取出悟道果与碧玉青莲,扔给即墨,道,“墨小子,说话算话。”

蜻蜓起家轻笑,粉纱披肩,长发垂腰,眼如星斗,肤赛凝脂,她抬起葱根玉指,掩唇娇媚道,“兄台真是诙谐,此处都是朋友,怎会有苍蝇匪贼。”

“禽兽啊禽兽。”肖屠飞点头看向即墨,道,“有了羋炼心竟不满足,还要向这位仙子动手,墨哥儿啊,你公然够禽兽。”

即墨微怔,本来第三代天师也来过幻城,难怪幻城地貌会如此完美。在天师手中,改换地貌如同玩稀泥巴,想捏成如何,不过是情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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