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爽吧? 嗯嗯[第2页/共2页]

“不会是前边塌了吧?”牛耿乌鸦嘴说中了,前边真的塌方了。顿时车上的人开端下车,之间野地里乌泱泱的都是人头。

“是啊,小明兄弟唱的好,将来必定会是个大明星。”就连李胜利都忍不住伸出大拇指。

一首《时候都去哪了》,让大多数回家过年的搭客都留下了眼泪,就连乘务员也眼睛红红的,这个时候坐车回家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在外讨糊口的,不管是打工的还是当老板,这是后都有一个身份,归家的游子,每小我都有父母,都明白父母对本身的爱,但是本身好好的细心的看看父母的时候还真未几。【ㄨ】

牛耿闻声有人让他闭嘴,下认识的捂住嘴,看来他也晓得,本身有乌鸦嘴的属性,但是一转头,俄然瞥见了李胜利顿时欣喜的叫了一声:“嘿,老板,你啥时候坐这车了?”

“我甚么时候说过要归去啊?”杜小拉看了眼杜明,漫不经心的说道。

几个女大门生,抹着眼泪,哭的眼睛通红,在坐的几人,只要杜明呵呵的了的嘴都合不上了,因为他脑筋里响起了一个声音:“叮!恭喜宿主完成临时任务,嘉奖兑换点数20。”

听了这首歌,多少人都悄悄下定决计,必然回家后好好陪陪父母,来岁能不出来就不出来了。牛耿听完以后一边抽泣,一边用袖子抹眼泪,李胜利眼睛也红红的,想着家里的老母亲,和贤惠的老婆,敬爱的女儿,本身在外边还整天花天酒地,实在内心惭愧。

“完了?”杜小拉傻眼了,

“吱!”汽车又停了下来。“徒弟,你这车咋停了?不会死火了吧?”

“行!你狠!忘恩负义的我见过,忘的你这么快的我倒是第一次看到。”杜小拉忿忿不平的瞪着杜明。

“住店吧?老板,住店吧?双人床,有热水沐浴还能上彀。”一个四五十岁的妇女拉着杜明的胳膊,热忱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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