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才方才产生这个设法,那三只母鸡便仿佛有所感到,“咯咯咯”的叫了几声后,便又若无其事的埋头吃起了青虫,还不时的用爪子刨刨空中,追杀那些想要钻到草丛深处的青虫。

这公鸡长相极其威武,身上的羽毛成五彩色,斑斓而夺目,高高的鸡冠鲜红而矗立,翘起的尾巴上,五色的羽毛高高翘起,尾部下垂的部分还随风摆动,远远看去,真是威风凛冽。

“哼,敢吃老子的玉米,的确是自寻死。。。我去,这里如何另有一只!”楼兰话还没说完,便又发明了别的一只青虫,这一下他可真急了,一边伸手去捉青虫,一边又看了看其他的玉米。

楼兰之以是没了胃口,一是因为明天早晨吃的确切有点多了,二是他想做个实验,关于这些食品的实验。

锄头和水桶一动手,楼兰顿时感受有些奇特:这两样东西如何会这么轻?明天仿佛不是这个手感呀?

回到了茅舍内,楼兰发明那张小桌子上已经又摆好了一竹篮的烤玉米,另有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粥,诱人的玉米香气满盈了全部茅舍。

一阵鸡叫声俄然传来,楼兰扭头一看,顿时面前一亮,本来不知从那里跑来了三只芦花大母鸡,现在正在玉米地旁的空位上四周漫步,享用着楼兰丢畴昔的青虫大餐呢!

在玉米地中间守着守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小玉米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率敏捷的发展着,这时已经都有巴掌大小了,看来要不了多久便能够采摘了。

烤玉米焦苦涩软,玉米粥浓稠滚烫,楼兰吃的苦涩非常。

小玉米出来今后,楼兰更是一步都不敢分开了,恐怕再次呈现一波青虫攻击,这小玉米棒可不比叶子,一旦被虫子钻了出来,楼兰可就白忙活了。

顺手掂了掂这两件东西,那感受就仿佛是拿着两件塑料玩具普通,让楼兰暗自诧异不已,不过现在他也得空多想,他的内心只体贴他的玉米地,那但是他的命根子。

提及来,楼兰丢石子的准度还是很高的,并且石子的速率也不慢,不过公鸡也不是茹素的,就在楼兰的石子快到身前的刹时,公鸡竟然悄悄的扑棱了一下翅膀,轻巧的躲开了。

这一看之下,却把楼兰实在吓了一大跳,本来不知如何回事,每棵玉米苗上竟然都生了青虫,并且每条青虫都肥胖的如同手指大小,明显都是吃货级的青虫,如果不从速措置,恐怕本身的玉米都得给这些家伙吃光。

“喔喔喔!喔喔喔!”

“这是甚么东西?”楼兰有些迷惑的将头靠近玉米苗,细心一看,当即出离大怒:“青虫!”

颠末一晚的时候,玉米竟然就已经长得和楼兰一样高了,矗立的玉米苗湛青碧绿,长势非常的喜人,看得楼兰内心一阵欢乐:看来粮食方面是铁定没题目了。

楼兰算了算时候,现在大抵是十二点摆布,离二十四小时的玉米成熟时候大抵另有三个小时,本身吃完午餐后,还能够歇一歇,下午恰好采摘玉米。

想到这里,楼兰便将用上衣包裹的烤玉米拿了出来,固然家里应当也有了午餐,不过他还是想在这里吃,趁便看着本身的玉米,别出甚么岔子。

谁知楼兰一拿过上衣,顿时便感受不对,上衣和之前比轻了很多,翻开一看,内里那里另有甚么烤玉米,早就空空如也了。

“这该死的公鸡,真是讨厌死了!我。。。等一下,公鸡,这里如何会有公鸡的?”楼兰激灵一下,翻身而起,赶紧将房门翻开,走了出来,四下寻觅起鸡叫声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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