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三章 科幻小说家不应该是科班的理科生么?[第1页/共2页]

“我记性可好了。”芃芃高傲道。

比及饭菜做好,张重出来叫他们用饭。

于静读了起来,她想着读一点就去回宿舍刷剧,最新的高丽剧仿佛更新了。

试读本只要两本,她能弄到一本,美满是因为其别人仿佛底子没有要看试读本的意义,都是直接拿书付账以后再看。

芃芃摸着脑袋想了想,大声说道,“你是常常上电视的沈健叔叔。”

沈健笑道,“我家那小子之前这类功课多得是,我一开端也不可,厥后特地下了点工夫,做得还算不错吧。”

于静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又看了看时候,她惊奇地发明本身竟然已经看这本书看了三个多小时,她竟然花了这么长时候来看一本科幻小说,这是之前的她不敢设想的。

“真的。”张重才不晓得沈健手工如何样,归正让他带芃芃玩就好了。

沈健给芃芃的印象,大多还在电视内里,芃芃见到沈健真人的次数远远不及在电视内里看到他的次数。

关头是,这个作者的文笔也太好了吧,没有那些富丽的辞藻,但是却老是能把笔墨敲进她的内心。

跟沈健喝了杯茶以后,张重就去把芃芃接了返来。

“要不,你用羊毫给我写信?”沈健“得寸进尺”道,随后他又摆了摆手,“算了,算了,我就是开个打趣。”

张重的书她没看过,但是这个名字她见到很多次,特别是这段时候,他仿佛得了一个甚么星云奖,她对这个奖也不熟谙,不过听别人说还挺短长的,并且还是中原第一个获得的。

沈健赶紧说道,“不消,不消,这就够了。”

芃芃从书包内里取出一本书,翻到此中一页,“就是这个胡蝶。”

看到沈健拍胸脯的模样,张重撇了撇嘴,仿佛看到了之前阿谁自傲满满的本身。

书店不大,却挺热烈的,门口的书架边围着几小我,仿佛在会商一本书。

不过特别的书名以及终究张重的名誉,让她拿起一本试读本读了起来。

“床边的情感调度器传来一道轻巧的电流,把秦风闹醒了……”

沈健看着张重这一系列行动,整小我像是做梦一样,他有一种明显只要一粒芝麻,却获得一个大西瓜的感受。

应当又是一部科幻小说,在于静的印象中,科幻小说就是那些飞船,外星人,机器人,星球大战之类的东西,她实在感受无聊。

沈健看着书,自傲地笑道,“另有教程啊,放心吧,交给我了。”

之以是如许,是因为张重的字是真的写得好,但是菜嘛……

看着面前这一堆纸,沈健暗叹了一声,外边的人想要求张重一幅字都求不到,但是谁能想到在他面前就有这么一堆,像渣滓一样顺手扔在那边。

“那里是不错,是非常好。”张重叹了口气,绝对不能小瞧一个当了很多年父亲的人啊。

应当很多人都跟她一样是凑热烈的吧,科幻小说么,她四周还真没有多少人看。

“嗯,那好,我们先下去喝杯茶,这信放在这里晾一会儿,顿时再上来取。”

“真的么?”

沈健笑而不语,这就是差异,之前他夸大重字写得好的时候,张重没甚么反应,但是夸他做菜好吃,张重就欢畅得不得了。

“芃芃返来啦。”沈健看到芃芃笑眯眯地说道。

“你沈叔叔也很短长的,让他教也一样。”

“甚么小胡蝶啊。”沈健问道。

张重被夸得有些飘了,“那里,那里,这做菜也没甚么难的,把菜放进锅内里烧一烧就行了。”

芃芃看到沈健,俄然愣了起来。

于静靠近看了看,是一本叫作《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么?》的小说,腰封上就写着作者的大名——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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