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七 朝在青楼枕边醒,幕闻娇啼耳边声[第1页/共2页]

周小墨说的慢,那白衣醉汉写的快,他脚下仿佛已无根,身材不住摇摆,写出来的草书倒是行云流水,气势不凡,让统统人顿时刮目相看。

世人大喊过瘾,有人歌颂白衣醉汉的词,有人劝小和尚应当及时行乐,人生苦短。

唐朝时候喝酒的碗,也并不像当代人用饭用的碗那样深,一瓶酒两碗倒光。

此时,周小墨手中端着的这碗酒,如果转换成现在的计量来讲,也就是二两多一点,酒碗看着不小,但很浅,并不是电视电影里那样比海碗还大的酒碗。

李白所说的‘斗酒十千’,就是指的这剑南烧春,具说,李白厥后就是喝了这剑南烧春,酒劲大发后跳入江中揽月,就再也没有上来。

周小墨大喜:“多谢兄台。”

小僧报酬了小柔而和人家比试的动静在全部【春意满床楼】不胫而走,闲着无聊的女人们和心对劲足的嫖客们挤满了全部大堂,二楼的四周楼梯上更是站满了人。

周小墨虽只认得此中的一个“人”字,却仍不由大声赞好。

特别是青楼里的女人,巴不得能把每一名客人身上的钱也榨光。

鸽眼大汉道:“小和尚,只要你破了酒戒肉戒,并且还能作出破戒有理的诗句来,就算你赢了。我们没有人会念佛颂佛。”

“兄台好字。”

他端起酒,故作闻了闻酒味,皱了皱眉,作出迫于无法的神采,颂了声佛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小僧本日破戒了,望我佛慈悲为怀,饶了小僧吧!”

唐朝的酒名甚多,荥阳有酒劲绵长的土窟春;富高山区专产有石冻春,口感纯粹,香气浓烈;剑南出特产,是上流社会最喜好的剑南烧春;郢州有富水酒,口感奇特,清爽淡雅;长安的西市腔酒更是一绝,喝时畅爽,但后劲足。

“小和尚,我也陪你干了!”

“小徒弟,破戒就破戒。从今今后,有酒有肉,另有水灵的女人作陪,这才是人生欢愉,何必去苦修法衣木鱼,晨钟暮鼓。”

说完,端起酒碗,悄悄地喝了一口,神采一变的咽了下去,悄悄咳嗽两声后,在世人的喧闹声中一气把碗里的酒喝完。

周小墨一手端酒,一手拿着鸡腿,故作稍一深思,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定会入魔道。”

周小墨瞄了一眼小厮怀里抱着的酒坛,坛口已经拆封,坛肚上贴着长条红纸,上书四个大字――剑南烧春。

男人就是如许,在女人面前决不能失面子。

周小墨一气喝完第二碗酒,抹了抹嘴唇,抓起桌上的一块牛肉,塞入嘴里大口咀嚼,愁眉苦脸隧道:“小和尚又破了肉戒。”

“好啊!好一个朝在青楼耳边醒,幕闻娇啼耳边声。”

另有乌程若下酒,岭南灵溪酒,宜城九酝酒,都是唐朝各地的名酒,独具特性。

“小徒弟,如许才是人生,有酒有肉有才子。”

老鸨更是每天在青楼开门前的第一节课上,对女人们几次夸大,男人都是死要面子活享福,只要想体例让你的客人出风头,让客人与客人之间多攀比,如许客人花起钱来才不会心疼。

世人热忱高涨,各自端酒一仰而干,好生欢愉。如许的场面百年不遇,恰是喝酒的最好机会,大师怎能错过。

“好风骚的词句,写出我等的心愿。”

这剑南烧春酒,已经算是唐朝期间的上等酒,职位相称于当代的五粮液,酒的度数大抵在十度摆布,已算是唐朝期间的高度酒了。

世人见小和尚的诗说完了,白衣醉汉的字也写完了,诗词中模糊储藏着禅意,字里行间充满萧洒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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