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你高兴太早啦~[第1页/共3页]

格伦德走前一步,举起比凡人还要细弱好几倍的手臂,往‘虫子’颀长脖子上抡了一把,只听‘咔擦’一声,‘虫子’的脖子就折断了,倾斜地挂在肩膀上,身材也有力地倒在了地上。

“啧啧,礼节倒是很全面。不错,你有很好的家教。”

人固然死了,但只要尸身在,他就能让尸身开口说话。

“1000金克朗?”‘虫子’问道。

弗米亚看了眼匕首,见刀柄上的确刻有一个秃顶瘦子的头像。

“10000金克朗?会不会太多了点?”‘虫子’又问。

别看这秃顶瘦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倒是广为传播,为无数人晓得。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档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虫子’怔了下,仓猝道:“不,这是有启事的,请听我解......”

弗米亚止住笑声,眼中蓦地射出噬人的凶光:“夏尔王族,大家都是紫眼金发,这是连最卑贱的妓女都晓得的事。而你,碧眼棕发!传闻中,都灵城公爵的三女儿爱丽丝具有环球无双的仙颜,号称都灵最素净的一朵玫瑰。而你,固然有些姿色,但远远称不上仙颜绝伦......你当我是只晓得在泥地里打滚的乡间蠢驴吗,随便弄点褴褛就能蒙骗吗?!嗯?!”

兔肉已经未几了啊。

“我的家属匕首,高档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但锋利,还能破法。”

弗米亚点头。

当然,只是名义上。

弗米亚耐烦耗尽了,连连挥手:“吵死了~吵死了~~格伦德,快快让这骗子闭嘴!”

“法师?”虫子有些莫名其妙。

“的确是不成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收回‘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嗷~’

弗米亚愣了下,当即就明白过来,他拿起桌上的碎骨,没头没脑地朝格罗德扔畴昔:“你个混蛋,你把他吃了,对不对?!”

现在,一个自称是格伦麦王族的‘虫子’站在弗米亚面前,他天然是另眼相看。

的确如虫子所言,怀表做工非常邃密,表盖上,也的确印有一只伸开双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标致鸟儿。翻开表盖,能够瞥见表盘四周一圈镶嵌着细碎的红宝石,在灯光晖映下,红宝石熠熠生辉,彷如燃烧的火焰。

没想,听到这话后,格罗德却站在原地没动,不,他动了,他趴在地上,神态谦虚,就仿佛是世上最和顺的猫咪。

弗米亚心中的气愤终究有了宣泄口,他动机一动,氛围中光影一闪,就对格罗德用了1记克罗莫古之鞭。

弗米亚收回一声如野兽普通的嚎叫,朝尸身扑了畴昔,用手抓、扯,用嘴撕、咬,狼吞虎咽。

名义上来讲,白石堡在格伦麦王国境内,而弗米亚,是王国的子民。

弗米亚还是点头。

“能重获自在,当然值得欢畅。当然,也感激您的仁慈。”‘虫子’又对弗米亚屈膝施礼。

“馋嘴的蠢货~我让你吃!我让你吃!”

“法师,我不喜好猜谜,你说个数吧。”‘虫子’神采微沉,有些不悦。

话刚说完,方才被压抑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弗米亚脸露浅笑:“不消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那小子曾经挨了他足足5鞭,不但没死,还活蹦乱跳地活到了现在。明天挨了3鞭以后,也就喝杯酒的工夫,竟然就能爬出他的尖塔,真恰是一个硬骨头。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