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好喜欢叶诗[第1页/共1页]

以后几天,叶诗过的一向不太好,不管她如何奉迎凌封,凌封对她都没有好神采。

叶诗在凌封身后神采扭曲的站了很长时候,才幽幽的嘲笑了一声,将讨厌的眼神从叶蓁的墓碑上收了返来,换上一副哀怨又不幸的神采,走到凌封身边,挽着他的胳膊抱怨道:“封,你最迩来看姐姐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莫非你对我的爱,已经比不过你对姐姐的惭愧了吗?”

“老板,你别听那些文娱消息瞎胡说,我是叶诗的粉丝,叶诗脾气很好的,脾气不好的是她的阿谁经纪人,耍大牌的也是她的经纪人,阿谁经纪人是公认的人渣,是他拖累了叶诗,如果没有她,叶诗早就是国际一线明星了。”

比如现在,叶蓁的表情就非常不好。

“你跟我说……叶诗是你感觉最合适做我新剧女配角的人?”看着小助理递过来的叶诗打照片,叶蓁不但没有伸手去接,还微微的皱起了眉头,“我传闻她风评不好,有报导说她耍大牌。”

说来实在讽刺,叶诗身材里的那颗肾,还是他逼着叶蓁捐出来的,但是现在那颗肾却成了叶蓁曾经活在这个世上最后的证据。

公然活人是比不上死人的吗?叶蓁阿谁小贱人还活着的时候,她如何没看到他对她这么上心啊?现在那人都死了,他日日守在她坟前又有甚么用?

她如许的神采已经是活力的前兆了,可惜,她的助理并没有发明。

想到他让叶蓁给叶诗捐肾的混账事,凌封看着叶诗的眼神就又冷了几分,沉默了一会儿,他干脆不睬叶诗,本身转成分开了。

“老板,你……你如何了?”平时叶蓁一向表示的很好说话,向来没像现在如许气愤过,她的助理一下子被她吓的话都不敢说了。

叶诗的胳膊刚一缠上来,凌封就面无神采的推开了她的手。

不过,人高兴久了,老是要面对一些烦苦衷的。

自从认清本身对叶蓁的心以后,凌封就再也没有靠近过叶诗,他之以是到现在都还把叶诗留在身边,不过是因为叶诗身材内里有叶蓁的肾罢了。

这还是凌封第一次这么直接的疏忽叶诗,看着凌封就这么走了,叶诗恨的快把牙都咬碎了,神采发黑的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一顿脚追了上去。

“你应当晓得,我对你早已经没有爱了,我对叶蓁……也不是惭愧,认清本身的身份,别强求不属于你的东西,想太多对你没好处。”

和她分歧的是,叶蓁这段时候过的但是不错,夜风是个和顺风趣的恋人,有他在身边,叶蓁想不高兴都难。

“如果叶诗那样的贱人都能成为国际一线明星,那老天也真是不开眼。”见本身都已经给助理机遇了,她还在本身面前喋喋不休的说叶诗,叶蓁猛的站起来,将助理拿过来的叶诗的照片夺过来撕成碎片,拍着桌子吼怒道,“你给我听着,我身边不准有喜好阿谁暴虐的女人的人,你要喜好她,你现在就给我滚,你被辞退了,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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