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洪学烈的尴尬[第1页/共2页]

“嗯,确切好吃,我夹块野猪肉你尝尝。”

“我要喝汤。”

“???”洪学烈站起家来,将脑袋侧在陈茜的方向,“你说甚么?菜不是你烧的?”

几位叔伯你一言我一语,一边夸奖李青云的厨艺,一边慌不择乱的夹着盘里的菜。这节拍,底子停不下来。

汗,咬死野猪的真正黑手是阿黄,李青云转头一看,发明它正趴在门口打盹。

陈茜小声的在阳阳耳边说道:“青云哥烧的真有这么好吃?”

转头看看洪志平错愕的神采,老脸顿时一僵。

一大锅野猪肉被分刮洁净,世人还没吃够,有些意犹未尽。

李青云点点头,不置可否。

“快,帮我夹点干菜炒扁豆。”

“哈哈,别急别急,酒都没喝呢!”

“短长,看来跟你爸在安阳山上糊口那么多年,的确有点真本领。”

乡村里不管是丧事还是丧事,都会停止酒菜,让亲朋老友吃上一顿。宋厨头的厨艺好,名誉天然也传的好。

“哎呦喂,让大师见笑了!”明白本相的洪学烈一拍脑门,难堪的坐了下去。

荤素搭配,鱼肉滑口,汤味浓烈,的确是一场美食的盛宴。

阳阳不再纠结黄鼠狼,埋头夹菜用饭。

洪学烈眯着笑眼,对着阳阳不住点头。但是当他发明阳阳和茜难堪对视,俄然感觉那里不对。

洪学烈俄然发问,“青云,听志平说,这头野猪是你在山上打死的?”

“吃黄鼠狼?那东西我躲还来不及呢!”阳阳小声对陈茜说道:“黄鼠狼但是非常邪乎的一种植物,必然要敬而远之。”

志平叔叔和几位叔伯们推杯交盏,开端聊起家常。

“行,只要你喜好吃,我必定尽力去学。”阳阳毫不踌躇的承诺,内心则在滴血:我活了二十多年,只会做道蛋炒饭。没有烹调天赋,我能如何办,我也很无法。

“嗯,是我打死的。”

“啊,青云哥还会抓黄鼠狼啊?那东西莫非连你也吃了?”陈茜看着阳阳,暴露一副嫌弃的神采。

“那可不,烧的比宋厨头好吃多了。”

洪学烈眉头一皱,“我家青云”四个大字,被他深深的服膺在心头。

阳阳不会烧菜,洪学烈是晓得的。那么,眼下只要一人,李青云。

别的几位叔伯没有多想,纷繁夸奖李青云。

入口滑嫩,肥而不腻,酱香从口腔直抵胃部,舌尖味蕾绽放,津液垂涎。

洪学烈向李青云竖起了大拇指。

“学烈叔叔,奉求烧菜的人是我好吧。费事你下次先搞清楚状况,再拍人马屁。”李青云心中一阵汗颜,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

“每道菜烧得都比宋厨头要好吃,特别是这道红烧野猪肉,特别的隧道!”

“咳咳,莫非你不是米其林餐厅的主厨吗?”洪学烈还没发觉烧菜的不是陈茜,还觉得只是猜错了她的职业。

“真不是我烧的......”

这下洪学烈听得清清楚楚,不由老脸一红。顾视桌上世人,洪志平之前和他一道走路,能够起首将他解除。婶婶周月的技术,洪学烈之前尝过,也能够解除。

吃到鼓起,陈茜感觉今后对其他食品再也提不起兴趣,俄然给阳阳下了一道困难。

“呵,我家青云就是有本领,前几天还抓了一只黄鼠狼,亲手烧给我吃呢!”志平叔叔有点喝多,迷含混糊的大喊道。

陈茜向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猪肉,精肉部分,的确比西餐厅的牛排还要来的甘旨。

陈茜莞尔一笑,无法道。

“可不是嘛,南派三叔写的盗墓条记,内里就有关于黄鼠狼的奥秘事件。如果惹了它,会遭报应的。”别看陈茜是个女孩子,她但是位资深小说迷,对于黄鼠狼的印象,特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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