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第1页/共2页]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晓得科特正在马格努斯部下干活。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并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嗯,固然看起来有些老练,但这无疑是很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实在设法。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但是这也从侧面考证了,中世纪,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究竟把欧罗巴的敷裕大地祸害成了甚么样!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请他白叟家在天上细心数一数,这片广漠而肥饶的大陆,现在另有着两千万人吗?

然后,就是朋分战利品的时候。

血缘高于统统。

布雷斯特有金子。

实际上,法国国王路易七世为甚么五千磅银就把布列塔尼给卖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甚么狗屁‘名誉’更是不屑一顾,如许的仇敌,不死确切是个大威胁。

只是看到兵士冲到他的面前,乃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了局甚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会有人再体贴;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获得这么多的戏份已经充足贰心对劲足,真正惹人谛视标还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配角。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疆场之上刀箭无眼,存亡只能各安天命;但是疆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甚么都首要,固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许的鄙谚,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昂扬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挑选投降’。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成挡;甚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嗟叹,没有一个能出来违背半句的;但是终究,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数摈除了事,没敢对此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何况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热诚。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挑选。

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黄金在大天然中以游离态存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处所都有它的踪迹,只不过这个数量嘛,1吨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称不错了。

固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再说,假定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那也就没马格努斯甚么事了,那些国王和贵族们,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簇拥而上,伸开獠牙利齿,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地盘撕成粉末,榨干榨净方才罢休。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贪恐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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