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第1页/共2页]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动听,非要比较起来,就仿佛是铁匠在打铁一样,古板,机器,并且喧闹。

是以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合用剑术,从疆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马格努斯早就传闻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婚,此次联婚将在菲利普成年以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奁,再加上身为菲利普母舅的香槟伯爵和一贯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起码,就算能够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因为勒菲弗尔真的是一个很纯真,很简朴的小伙子,在比武上放水,就已经是他表达美意的一种体例了。

“这个笨伯,连放水都不会――”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是以,就设备上来讲,马格努斯是有上风的。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叮当――”

不过,既然马格努斯已经推断出这法兰西王国将来的走势,那么他对于勒菲弗尔的态度,就又会有所窜改……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天然就不好再追击,标致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得,那就比武。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文能够借助别人的权势,借力打力,但是武,这个东西只要放在本技艺上才气放心。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真的是很伤害,真剑比武的伤害性不消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洞穴!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但是就算再如何脆,铁毕竟还是铁,起码一场战役不会让它短命。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遭到屈辱就是了。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美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干系的马格努斯来讲,另有甚么不对劲的呢?

到现在,两人根基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耗损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甚么练剑的天赋,不成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比拟,勒菲弗尔如许做,较着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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