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轻易出去难。
张绣这时候才开口,降落的道。
格豪,修龙,悍谷。
有了这一批人丁,此战已经是不亏了。
……
就在进入山谷的那一刻,陵木俄然停下了脚步,转头看了一眼戈立,嘴角扬起一抹嘲笑,笑容之冰冷,让人不寒而栗。
“撤!”
打扫疆场以后,回到了参狼谷,整合兵马,此战参狼部斩杀白马羌二千二百一十七人,但是折损不过只要戋戋三十余人罢了,鲜少有了战绩。
伤兵连营,气味一片阴沉。
戈立在竭斯底里的嘶吼,他的一个耳朵,被流失扯破,鲜血从肩膀流淌而下,半张脸都染血,左臂也被箭矢掠过,鲜血流淌,加上神情,看起来非常狰狞。
“此战你为首功!”
敢用陵木,是因为陵木的确有本领,如此诈降之事,若非一个扭捏不定的人,是做不出来了,陵木是一个可觉得参狼部去死的人,信赖他也能为参狼部而健忘仇恨。
一个亲卫上前。
陵木面无神采,但是跃动了眼神还是出来了他的心机,他不得不承认,闵吾在用人的这方面比悍谷更加有魄力。
“是!”
这些白马羌的懦夫超出山谷口,进入山谷,各部没有任何的樊篱,如同一个个靶子,一支支利箭构成箭雨,前排的回声倒下,凄厉的叫声不竭的响起。
戈立面庞发白,整小我都慌了。
亲卫族人下去传令。
闵吾一声令下,在戈立耳中,如同石破天惊。
“立即奉告叔父,声援我军!”
勇,闵吾在参狼部无人对抗。
张绣安抚了一下戈立以后,才走出去,在夜色之下,目光看着火线参狼谷的地形,眸光划过一抹精芒:“既然白马羌都动了,我们也不必防备了,此时现在,同心合力,才气吃掉参狼羌,夜长梦多啊,张童!”
这时候白马羌的部众已经大部分都进入山谷当中,但是当他们迈进山谷内里的那一刻,劈面上来不是那些族老,而是一排排布阵以待,恭候很久的弓箭手。
这仿佛就是洗不掉的热诚。
如此有勇有谋的首级,岂能不让他们对此恭敬,并且现在还是参狼部存亡存亡之际,那些本来还在介怀闵吾身上汉家血缘的族老,此时现在都无牢骚了。
“在!”陵木站出来。
所谓族老,都是一些老而不死的人,如果有带领部落的才气,是不会退居二线,而是会执掌权力,带领部落。
他总有一种感受,事情过分于简朴了,参狼部但是不是小部落,鼎盛之时,控弦之士稀有万之多,族人可达到十余万乃至几十万之多。
“放箭!”
更首要的是他要做出一个榜样,奉告让部落内里的头领,他是不管帐较旧事的,谁有本领,他就汲引谁,谁有才气,他就用谁。
参狼谷的谷口九曲十八弯,山路之崎岖,天下少有,就算是有陵木带路,他们也走得晕头转向的,熬了大半个时候,他们才走了出来。
还是连败两次。
固然郎嚣另有几个儿子,但是那都是没用了,白马羌想要吃掉参狼部,这就是最好的机遇,独一有禁止的是那些族老,若能让那些族老都臣服,那就没有任何禁止了。
戈立没有听的很清楚,但是心中一股寒意丛生。
最后白马羌五千余懦夫,即便在张绣的救济之下,也逃出去不过是两三千人罢了,一站下来,折损了两千余的懦夫。
他败了。
“诈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