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末世猎人[第1页/共3页]

看来天下末日,也是有范围性的,并不全天下一片混乱。

一天前,他竟然发明本身除了吸血,还能吃别的食品,看来不吸人血,还是有福利的,总算放下心中一场大石。如果被迫一辈子吸血为生,尝不到食品滋味那也太惨了。

“开枪!”

“它好强。”秦红丸走来,看到一地的狼籍,感喟道。

……

叶风极速而来,很没有节操。站在它的身上,就是一通乱踩。

三天时候,叶风仰仗本身二阶初期的气力,几次外出捕猎,猎杀了几头一阶怪兽。

刷!

“不对,这家伙身材如何没有窜改?”叶风一阵寂然,这植物如果充足大,他绝对不成能让对方飞到身边才反应过来,和设想中不一样啊。

不由想到了血祖临走时,那句未说完的话。

秃鹰见一击,不得利,当即扑腾着又重回天空。

这块田野的空位上,有一头身长达四米的禽类,方才被秦红丸击毙。

持续的三枪。

感喟一声,这不是应当感慨的时候。血祖印记再次被本身轰散,现在不得不顾忌血祖那名吸到仙古族人血的荣幸儿,那但是三阶妙手。再者,这个临时聚居地四周另有三阶的怪兽,和四阶的怪兽,这绝对不是甚么好动静。

扑扑扑!

滋!

只见街道上,横七竖八,躺了无数人。有些有前提的,就扯了一块布,起一个临时帐篷,有的没有前提的,简朴就是抱了几张报纸缩在墙角。昂首远了望去,如许的人各处都是,这是一幅活生生的季世气象。

翅宽三米的秃鹰,被叶风抓住借力抡动,砸向中间的石头堆。

“莫非是荣幸女神祝贺的后遗症?”叶风迷惑,自从那天轰走血祖后,就没有再荣幸过。本身修行停滞不前,带着天赋异禀的小妞习武,一事无成!还差点被怪兽撕碎,太惊心动魄了。

并且这妞还很没有练武的天赋。

明天教她学刀,她一刀把叶风手砍得鲜血淋漓。

“吐,明白了!”看着与本身硬撼一拳,只是后退三步的秃鹰。叶风吐掉嘴里的野草,恍然道:“本来小鸟们产生了质变,从小鸟变成大鸟,但还是肉身;而大鸟却产生了质变,形状窜改不大,肉身却变成金刚铁石般!”

只是猎奇,那些本来就很大的植物,碰到六合元气净化后,又会变成甚么样呢?叶风不知,迩来也没有见到过。

快速扭转,一手拿住了秃鹰如同利剑的翅羽末端,用力一甩!

竟然全数被那黑线让开。

“一阶美满,气力和你差不了多少,不过这身钢化后的羽毛,防备太惊人了。”叶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道。

“现在天下上的小植物,已经长得比本来大了数十百倍,不晓得本来的庞然大物会不会缩小,或者长得更大呢?”叶风自言自语,据这几天的体味,像季世前的小麻雀长到了展翅就有四米的事情,叶风并不吃惊,他但是瞥见过,长达三米多的大老鼠呢。

再转头时叶风眼神凌厉地盯着身后看,只是白晰的脸上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回旋一圈后,秃鹰再次爬升而来。

现在教她用枪,结果还不错,她的枪法固然差了些,但叶风却吃惊地发明,她竟然能将本身的异能,附着在枪弹上,这但是一个极大的发明!

……

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天空中一道黑线,俄然极速爬升而来,站在不远处张望的叶风,明天是指导的角色,没有太靠前,与秦红丸拉开了有十米多的间隔,嘴角叼了一根野草,渐渐咀嚼,脸上有着笑意,轻松天然。

因为她笨手笨脚,差点一刀把本身胸前的岑岭,削成平顶山,叶风仓猝伸手接住那一刀,厥后,便没有厥后了,不敢教她练习任何冷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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