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心上人,是个盖世英雄[第1页/共2页]

人间炼狱当中,一少年策马而出,一柄赤血长刀,一匹白马银鞍,青面獠牙覆面,细麟玄甲护身,头戴乌黑长翎。

江风在心底苦笑:我仿佛也没有那么魁伟吧……

“好。”

叶长淑顿时有种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的感受,内心更加活力,此人凡是有点进取之心,也应当投身军戎,以此明智,那样的话,叶长淑还会高看他一眼!

叶长淑瞻仰着丧将军像,眼中敬慕之情,溢于言表。

仿佛一名身怀死志……

“除却君身三尺雪,天下那个配白衣!”

以后的故事,是丧将军冲杀突厥虎师,冲进山林,才得以逃脱。

但是此人竟不知半点耻辱,叶长淑的声音也冷了几分:

但就在这时,叶长淑与江风的冷酷的目光相撞,不由得一阵神情恍忽。

“丧将军的英姿,你这辈子也没法望其项背!”

通州无数百姓被丧将军从残暴的鞑子刀下救出!

秋风萧瑟,让肥胖江风干咳了几声,秋意刚入寒,江风便披上了厚厚的貂裘披风。

丧将军!

“江风,我明天带你来护国将军府,就是想奉告你,我叶长淑的郎君,必须是一个身怀壮志,保家卫国的好男儿,而不是你如许的肥胖不堪的纨绔后辈!”

江风淡淡的看着叶长淑点点头:“哦。”

“将军少年,如松如玉!”

不管对方说甚么,江风都只是淡淡的答复一个字。

“嗯。”

叶长淑眼眶微红,如果不是丧将军,她底子没法活着回到都城。

叶长淑皱着眉瞪了对方一眼,都雅的眉眼之间有些活力,但是杰出的家教并没有让她发作出来。

可巧被通州残军护送的百姓步队发明,才得以得救,救了他的百姓看江风一身锦衣,就将他交给了残军将领,然后送到了江家家主江百顺面前,这才捡返来一条命。

只要经历过通州烽火,才晓得突厥人的残暴,也才晓得,现在的糊口,到底有多么来之不易,那是丧将军给她们杀出来的朝气!

疆场之上,最忌红色,而这将军,头戴白翎,身披白袍,胯下白马,着银鳞甲胄。

而江风站在她身后,安静的看着她。

“想必少年也是第一次杀人,但这一杀,就杀了赤地三百里,最后连个骸骨都没找到……”

将军府前,在高大的骏顿时,阿谁魁伟的身影,青面獠牙覆面之下,让全部雕像充满着肃杀之意。

叶长淑内心产生了几分错觉,此时江风的神态,与那日见丧将军的神态,仿佛啊……

只一人一马杀得通州城内的鞑子人仰马翻!

叶长淑眼中含有热泪,若非丧将军,她早已被那些残暴的鞑子欺侮至死了。

少年独立,温润如玉,朗艳独绝,其世无二,但是俊美的脸庞上不由多了几分惨白,明显是怀有旧疾在身。

突厥挥刀长驱直入,马蹄弯刀血洗秦川府道九州之地,突厥所过之处,生灵涂炭,哀鸿遍野,尸骨各处!

“那既然如此,我就奉告你,我当日去通州,就是想去与你退婚!现在得丧将军的福泽,我叶长淑死里逃生,那这婚我更要退!”

突厥狼师,所过之处,摧枯拉朽,即便是姜朝最勇猛善战的军队,赶上了这只虎狼之师也得谨慎对待,而丧将军,在两军阵前焦灼之时,带领三千将士绕后突袭。

仁轩六年,秋收时节,姜朝边关遭突厥扰乱。

三千丧军,杀穿数万虎狼师!

“何如鲜血染红了白袍,疆场肃杀折断了长刀!”

叶长淑气得要死,对方底子就是在对付!

江风便是那位杀穿了突厥雄师的丧将军!

只是彼时的江风,跑死了战马,又身受重伤,只能是脱下甲胄,找了一出埋没的处所,本身措置伤口,但是伤势太重晕死畴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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