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巷子是延长到那里的,风麟不知。
“得从速挣钱,置处宅子!”
手臂和脸颊上那血淋淋的血痕,看得风麟心底一痛,胸中肝火中烧!
论杀人,天上地下,恐怕没谁比他杀很多。
人的勇气,跟本身气力是成反比的。
毕竟都靠打劫度日,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真的脱手杀人。
卖了一百五十斤鹿肉,得了7500灵石。
那边也是最轻易被打劫的处所。
打劫的如果赢了还好,他们有了收成,天然就走了。
他是真的不敢在这里迟延时候。
名为“承平谷”,实在并不承平,真正“承平”的,是路。
风麟又等了盏茶时候,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便尝试着要畴昔看看。
深深吐了口气,风麟挑着没有鲜血的处所,敏捷逃离了现场。
一走进两米多宽的巷子,各种难闻的气味儿便一股脑儿涌了过来,顿时熏得风麟一阵干呕。
一颗颗带着面具的头颅,滚得到处都是。
用了不到盏茶时候,便一口气跑完了剩下的十几里路。
一斤鹿肉,50灵石,一百斤就是五千。
只但愿,他们别打着打着跑出来殃及池鱼,不然风麟就要哭了!
没体例,身后的路,刚巧就是为数未几的直路,将近十里。
现在,风麟在外多日,俄然返来,却有些受不了了!
他还叮嘱风麟,如果真的碰到他们,就把东西分一半——这是端方。
内心想明白了,也就安然了。
风麟有些傻眼了!
没见他在黑风山七天,都没碰到甚么人么?
“我擦!”
分开案发明场,风麟的速率便越来越快。
在城门处验了然身份,风麟便朝着一家肉铺走了畴昔。
风麟走的这条路,如果按级别归类,就是最后级的那一条,以是,这条路上的猎户并未几。
风麟毕竟也是做父亲的人,看着十几岁的少年就成了乞丐,他的内心多少是有些不舒畅的。
想来,战役就是在那边产生的。
半个时候以后,铁锅里鹿肉的香味儿,便遣散了院子里难闻的气味儿。
来到拐弯处,风麟的两只耳朵都竖了起来,听了半天没听到一点儿声音,便带着几分猎奇,谨慎翼翼地把身子挪了出去。
如许一对比,风麟想要抵挡的心,刹时消逝得无影无踪。
以风麟现在的体力,如果尽力跑畴昔,大抵也就盏茶时候便可。
承平谷的这一段路,足有三十多里长。
长年不食肉,烤肉虽香,估计狗子的肠胃也受不了。
“不是给了他三百灵石么?”
“干上了!?”
因为是下午,布衣巷里的乞丐倒是未几。
买了一口铁锅,又购置了一些零零散散的物拾,风麟便拎着剩下的五十多斤鹿肉,朝着城东的“布衣巷”走了畴昔。
以是,走进承平谷,风麟的心也提了起来。
目睹离青木城越来越近,风麟内心结壮了很多。
瞥了眼身后扛着的二百多斤鹿肉,一想着要分出去一半儿,风麟就有些心疼。
布衣巷,就是小乞丐狗子居住的处所,也是青木城的穷户区。
“快来,有肉!”
想着想着,风麟便回到了住处。
东方朝阳初升,一缕紫芒划破天涯,风麟便夙起清算了一番,随后便带着满满的收成和高兴,朝着青木城的方向出发了。
风麟内心暗自想着,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快步朝着巷子深处走去。
别跟我说,甚么勇者恐惧,都他妈是哄人的。
狗子住的处所,在巷子的最深处,那边也是最破的。
听狗子说,出城的人,不管去那里打猎的人,出去时都不会遭受打劫,但返程时,却都要交“过路钱”,也就是被打劫。
踏进褴褛的宅门,扫了一眼空荡荡的院子,又看了看没有门的寝室,没有看到狗子的身影。